青海西宁破获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涉案金额超20亿元
中新网西宁4月4日电 (孙睿)记者4日从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获悉,该局稽查局联合西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南川公安分局日前成功破获“11·23”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涉及发票金额17.35亿元,价税合计达20.3亿元。
据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工作人员介绍,2018年11月,该局稽查局根据有关线索,发现辖区南川工业园区青海某装备有限公司在2017年7月份对外开具品名为“燃料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高达8.90亿元,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品名为“原油”“重质油”,且与该企业发生购销关系的相关企业都在青海省外。
发现可疑情况后,专案组累计调查三百余个资金账户,对上百万条资金往来信息进行穿透分析,核实资金来源和流向。
“为进一步核实该企业经营业务的真实性,专案组还远赴江苏、辽宁、山东、天津等地对涉案企业的上下游业务情况开展实地核查和调查取证,现场分析案情。”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工作人员说,最后在当地税务部门的协助下,专案组陆续取得了13户上下游企业申报、纳税资料及企业银行流水数据。实地调查结果显示,这13家企业均已走逃失联,也无生产、加工、购销油品的能力,全面摸清了涉案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最终锁定主要犯罪嫌疑人吴某某。
2019年3月8日,吴某某在内蒙古出境时受阻,便主动联系西宁市公安机关,表示主动交代违法事实。3月11日,吴某某在上海市向专案组自首,对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伙同刘某某(已被新疆警方抓获),一方面接受上游企业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抵进项。同时,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虚构加工环节,将原油、重质油变票为燃料油,向下游江苏、天津、青岛、大连等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797份,发票金额17.35亿元,税额2.95亿元,价税合计达20.3亿元。
据记者了解,现主要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已从上海押解回西宁,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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