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工伤保险,一些工地为何还给工人买意外险?
辽宁落实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成效明显,但现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有了工伤保险,一些工地为何还给工人买意外险?
专家分析,二者并不冲突,但要防止一些工地不给工人申报工伤,而是选择意外险或私了
2018年7月,在沈阳“恒大中央广场”一期建筑工地,农民工王晓勇在工作中不慎右手及手臂受伤,先后两次住院治疗,花费了数万元医疗费用。但由于王晓勇所在工地按建设项目参加了工伤保险,且沈阳市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方面开设了绿色通道,短短4个月后他就拿到了工伤赔偿款。
如果在4年前,建筑工地的农民工受伤想要获得工伤待遇赔偿,恐怕要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而且要等一两年甚至更长时间。
《工人日报》记者近日跟随人社部在辽宁省沈阳市、抚顺市等地调研发现,2015年2月以来,辽宁省积极落实人社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8年末,辽宁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840.3万人,其中农民工参保64.9万人。
但与此同时,记者也发现,不少分包公司对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政策不了解,在总施工企业已经按照项目参保的情况下,依然按照“惯性”为农民工购买商业意外险,导致农民工误以为他们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有的工地在发生安全事故后,由于害怕影响公司今后评奖评优或者担心受到行业主管和安监部门的处罚,尽管按照项目参保了,但依然不愿意为农民工申报工伤,而是选择商业意外险或者私了。这两种情况都可能导致受伤的农民工难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亟待相关部门研究解决。
工伤优先、项目参保、概算提取、一次参保、全员覆盖
2014年底,人社部、住建部、原国家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制定的《意见》明确指出,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可以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是一种创新的参保方式,采取的是‘工伤优先、项目参保、概算提取、一次参保、全员覆盖’的制度设计,通过按照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提取工伤保险费后,参保期内建筑工人在发生工伤后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社部工伤保险司综合处处长徐文磊对记者说。
此后,辽宁等省份率先出台实施方案,落实《意见》精神。2015年2月,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总工会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印发<辽宁省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副处长秦德臣对记者表示,前些年,建筑施工企业在工伤保险方面存在农民工参保率低、工伤维权难和待遇落实难的“一低两难”情况。农民工发生工伤后想得到补偿,可能面临着劳动关系确认、工伤认定等难题,得到待遇补偿的诉讼过程可能是一两年甚至几年时间,但现在建筑工程项目参加了工伤保险,农民工在受伤后短短几个月内就能得到工伤赔偿,解决了农民工的后顾之忧。同时,此举也有利于分担建筑企业的工伤风险,更有利于保障职工特别是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伤合法权益,为建筑业工人撑起“安全伞”。
为进一步落实《意见》,人社部办公厅又于2015年3月印发了《关于开展建筑业“同舟计划”——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推进建筑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辽宁省也于当年4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落实。
“目前来讲,我们不敢说建筑企业按项目参保覆盖面能达到100%,但肯定覆盖了绝大多数建筑企业。”辽宁省人社厅副厅长梁振英说。
政策实施过程中,还需加大宣传力度和提高社会知晓度
不过,建筑业按项目参保在实施过程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明明参加了工伤保险,一些工地还给工人买意外险。
“企业参加商业意外险是自愿行为,与按照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并不冲突,但其不能代替工伤保险,只能作为工伤保险的补充。”中央财经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中心主任沈建峰对记者说,要防止一些工地在参保之后不给受伤工人申报工伤,需要住建、安监、人社等部门加强合作,共同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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