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世界技能大赛工作激励资金管理办法
中新网深圳3月28日电 (陈文 凌文浩)记者3月28日从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获悉,近日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深圳市世界技能大赛工作激励资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是贯彻落实《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鹏城英才计划”的意见〉的通知》(深发〔2018〕10号)的重要举措,旨在充分激励社会力量和青年技能人才积极参与世界技能大赛,促进该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资料图:世界技能大赛参赛选手正在进行园艺项目比赛。watsonzack 摄 图片来源:东方IC 版权作品 请勿转载
世界技能大赛由世界技能组织举办,每两年一届,是当今世界地位最高、规模最大、影响力最广的职业技能竞赛,被誉为“世界技能奥林匹克”。目前,共设置结构与建筑技术、制造与工程技术、信息与通信技术等6大类50多个比赛项目。2017年10月,在阿联酋阿布扎比举行的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上,我市选手斩获“1银2铜”,实现了奖牌零的突破。今年8月,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将在俄罗斯喀山举办。
《办法》主要内容是大力支持深圳市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建设,重奖深圳市获奖选手及技术指导专家。今后,由国家下达至深圳市的国家集训基地训练补贴经费,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将按1:1的比例对基地予以配套补贴。另外,承担深圳市选拔任务的深圳集训基地,根据组织及技术实施的复杂难易程度分为A类、B类、C类,分别补贴16万元、12万元、8万元。对在深圳市工作并负责指导深圳市选手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优胜奖的中国技术指导专家组成员(含技术指导专家、教练和翻译),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对深圳市选派的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并获得金、银、铜、优胜奖的选手,分别奖励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20万元;对入选国家代表团的选手,奖励5万元;对入选国家集训队、广东省集训队(或代表广东省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的选手,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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