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央政法“1+4”年中会议透视中国政法领域改革新动向
新华社成都7月21日电题:中流击水 奋楫前行——从中央政法“1+4”年中会议透视我国政法领域改革新动向
新华社记者陈菲、熊丰、孙少龙
2019年夏季,成都。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在此召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相继召开会议,对今后一个时期政法领域改革作出全面部署。
中流击水,奋楫前行。确保2023年前完成全部改革任务,增强改革的穿透性和权威性,确保改革精准落地……政法领域改革进入系统性、整体性变革的新阶段,此次中央政法“1+4”年中会议提出的一系列新举措新部署新要求,吹响了在新起点上推动政法领域改革再上新台阶的号角。
改革由点向面拓展由易向难挺进
一年前的7月,中国改革开放前沿——深圳,迎来了党的十九大后首次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深圳会议”上,38项重点改革任务在全国政法系统全面部署。
一年时间,政法机构改革、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政法各单位改革统筹推进,这些改革任务中,8项已经完成,28项得到推进,2项正在深入研究。
司法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领域一场触及灵魂的革命。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政法机关经过数年努力,从司法体制改革到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从法院、检察院集中改革向党委政法委、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等部门全方位改革拓展。改革涉及范围之广、触及利益之深、推进力度之大前所未有,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能解决的难题。
——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金融法院、互联网法院相继设立,最高检内设机构改革新设立十大检察厅,跨军地改革有序高效完成。
——诉讼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执行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如期实现。
——政法智能化建设加速推进,全国55%以上的法院实现网上直接立案,公安大数据战略、智慧检务建设深入实施。
当前,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政法领域改革迈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中央政法委负责人深刻地指出,无论从国际格局、国内发展还是从人民需要看,我国的政法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通过深化改革破难题、解新题、开新局。
由点向面拓展,由易向难挺进,由分向合转变。新时代的政法领域改革,将进一步触及深层次利益格局调整和制度体系变革,复杂性、敏感性更加突出。
如何确保改革行稳致远、精准落地?“成都会议”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画出了清晰的路线图:
深化党委政法委改革、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等要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要力争今年取得阶段性成果;建立刑事侦查责任制、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等要尽早谋划,确保2023年前完成……
推动改革落细落小落地。会议提出的具体而明确的要求较之以往会议之多,给所有参会人员留下深刻印象。
“改革越往前推进,落实的难度系数就越大。”中央政法委负责人表示,要围绕改革目标当好施工队长,以精细施工铸就精品工程,以精细过程管理确保实现预期结果。同时,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的重大改革,要充分论证,必要时可先行试点;要加大督察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确保改革方向不偏离、任务不落空。
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智能云柜”“智能导诉员”“诉讼服务智能窗口”……走进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一台台“新奇”的设备映入眼帘。每台设备前的志愿者,正在为不会使用智能设备的群众悉心答疑解惑。
几年前,人们还无法想象,有一天可以足不出户,在电脑上、手机上直接办理立案。
如今,政法领域智能化建设加速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全国55%以上的法院实现网上直接立案、47%以上的法院实现网上预约立案、51%以上的法院实现电子送达。
办案机制现代化、工作体制现代化、服务理念现代化……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要求,提高现代化水平正成为政法工作的一个重要发力点。
政法公共服务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这一服务体系将向着现代化的方向不断完善——
法院: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
检察院:整合检察互联网平台,构建融检察服务、检察宣传、监督评议于一体的检察服务公共平台。
公安: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化“互联网+公安行政管理服务”,加快建成统一的公安政务服务平台。
司法:尽快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一体化,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移动服务、随身服务、个性服务方向发展。
完善的政法机构职能体系是提高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的有力保障。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