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入境的外国人成为幼儿园“外教” 该如何监管?
“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案揭露幼儿园“外教”真面孔,名不副实如何监管?
据中国之声报道:近年来,能否成为双语幼儿园,是否有外教,成了幼儿园在市场上能否赢得优势地位的一个因素,但是北京三中院7月16日宣判的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案”却揭开了一些所谓“外教”的真正面目,那就是“非法入境、非法务工的外国人”,他们没有工作签证、没有教学资质,却瞒天过海,堂而皇之地走进了幼儿园的课堂。
孩子们的老师,居然是这样一些“非法务工的外教”,还因此让家长多掏不少腰包,不免让人既担心、又气愤。那么,这些外教到底从哪儿来?又有哪些环节存在监管漏洞?
以学习、商务短期签证来华进行幼儿教育工作
7月16日上午,北京三中院对刘某娟、刘某霞、赵某月涉嫌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案作出终审裁判。三名被告人均为女性,都是大学文化,其中,刘某娟案发前是北京蓝海云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良勖创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另两人是公司员工。涉案两家公司实际经营地址均为北京市朝阳区通用国际A座,两公司股东及员工均相同,从事外籍教师中介服务。审判长于靖民介绍:
于靖民:“他们通过在网上的即时通讯工具以及在网上论坛寻找消息,找到了有意来华从事外教工作的一些外国人,取得联系之后跟外国人商讨如何入华。”
在案相关供述和证词显示,来中国工作,如果是办理工作类的签证,要经过审查的手续和流程比较复杂,提交的材料比较多,批准也不容易。
于靖民:“那么哪类签证比较好批?学习签证、商务签证,这些都属于来华短期的签证,是比较好批的。他们就跟外国人商量以这种方式先来华进行幼儿教育工作,签证到期以后,他们再组织外国人到相关的我国驻外国的一些使领馆去重新办理签证的延期,继续保持能够在华非法务工的这种状态。在这个过程当中,他们的行为就扰乱了国境管理秩序,因此认定了犯罪。”
非法入境进行非法务工的外国人,成为幼儿园里的“外教”
法院认定,2016年8月至2017年9月间,三名被告人伙同外籍人员“ALEX”(另案处理),组织有意来我国从事外教劳务工作的外籍人员艾丽、安德烈、爱丽丝、博格丹、米托、艾米以虚构入境事由骗取短期学习签证或者商贸签证的方式,入境后由被告人招聘为外教派往北京多家幼儿园非法务工。
于靖民:“这些外教来华以后,我们发现是在北京市的相关幼儿园,包括朝阳区大兴区都有过。结合这个案子,我们也发现,现在,幼儿园是否具有外教、能否成为双语幼儿园,成为了幼儿园在幼儿教育市场上能否赢得优势地位的一个因素,很多家长一看到幼儿园有外教、有双语教学,就愿意把孩子送到这样的幼儿园来,但是殊不知这里的“外教”有可能是非法入境进行非法务工的外来国人。 ”
法院查明,被告人还帮助已经入境后非法务工的偷渡人员进行短期签证续签,支付一半或全部的签证续签中介费用。
于靖民:“他们就是钻了监管上的空子,从事非法的中介活动,使得这些非英语国家的外籍人员来华假冒是英语国家的人员来从事外教的工作。”
这些没有工作签证、没有教学资质的假冒外教,没有任何阻拦地走上了幼儿园的讲台。
于靖民:“幼儿园是跟中介机构签订合同,由这些中介机构将“外教”派遣到幼儿园从事工作,那么幼儿园虽然对“外教”进行了简单的面试,但是对于“外教”的来源、简历等并没有进行严格的审查,特别是一些民办幼儿园,出于盈利角度的考虑,可能在这一点上把关确实不严格。家长一般来讲,也很少有机会能够去了解到幼儿园聘请的“外教”是否是来华非法务工,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形成了多方监管的一个空白,所以才导致了本案的发生! ”
幼儿园对“外教”审核不严,存在多种隐患
于靖民:“幼儿园可能也会认为外教来华是合法和正当的,那么对于外教个人的履历,以及他自己的身体情况,是否有相关的教学能力的审查,可能都不会特别的规范。”
一审法院认为三被告人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外教没有合法入境手续,非法组织多名外教入境,并介绍外教非法从事劳务,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分别判三人有期徒刑两年、一年九个月、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五千元。北京三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法官认为,此案暴露出的监管漏洞需要引起出入境管理、教育监管、市场监管、行业监管、幼儿教育机构、家长等各方面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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