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要求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建设
新华社北京11月8日电(记者李延霞)记者8日从中国银保监会获悉,银保监会近日发布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包括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机制、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考核机制等。
《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董事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最终责任,董事会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高管层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战略目标和政策得到有效执行,并明确部门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责。
指导意见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有效加强业务经营行为管理、发挥内部审计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纠偏作用和监事会对治理层相关履职情况的监督作用;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机制,对面向消费者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设计开发、定价管理、协议制定等环节开展消保审查,将消保审查纳入银行保险机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
指导意见同时要求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考核机制,消保内部考核应全面覆盖相关部门和人员,并纳入机构综合绩效考评体系、问责体系和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加强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披露机制,披露需充分考虑消费者需求,有利于消费者在接受产品和服务前充分了解其特点和风险,更加理智地决策。
监管方面,指导意见提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辖内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将体制机制建设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考核评价,将消保监管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开展综合监管评级、配置监管资源和采取监管措施的重要参考内容。
银保监会表示,将组织和督促银行保险机构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从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内部管理各方面全面检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发展业务和防控风险的同时切实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编辑:王禹】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