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双11”活动创新多一些包容审慎
对“双11”活动创新多一些包容审慎
今日社评
本报特约评论员
“双11”活动已成为中国市场创新的一个鲜亮符号。只要积极鼓励创新,为创业创新营造更开放的环境,让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递进发力,就能形成浩荡的创新潮流。只要继续推动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融合发展,促进国内消费品产业升级,民众就一定能享受到更多的创新红利。
一年一度的“双11”大促来临之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11月8日发文强调,加强“双11”活动期间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文章指出,“双11”等网络集中促销方便了消费者的日常生活,对促进消费发挥了积极作用,要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留足发展空间。(相关报道见08版)
2009年天猫首创“双11”购物节,之后“双11”大促年年如约上演,已成为名符其实的全民购物盛宴。每年的“双11”成交额数据,也成为观察中国消费市场和经济发展活力的重要指标——2018年天猫“双11”总成交额为2135亿元,“双11”当天全国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3000亿元,再创历史新高。2013年10月31日,李克强总理在经济形势座谈会上和马云谈及“双11”集中促销的火爆场面,赞许说“你们创造了一个消费时点”。这个消费时点每年都爆发出惊人的力量,却又实在来之不易,需要本着鼓励创新的原则,以包容审慎监管倍加呵护。
在此语境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文肯定“双11”等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的积极作用,有力宣示了加强市场监管的同时鼓励创新,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态度。“包容”要求对一些“未知大于已知”的新领域、新事物采取包容态度,只要它不触碰安全底线。“审慎”要求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刚出现还看不准时,不要一上来就“管死”,而要给它一个“观察期”,留足发展空间;同时严守安全底线,对坑蒙拐骗、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采取严厉监管措施,坚决依法打击。
我国已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消费至关重要。扩大消费,挖掘市场更大潜力,才能更好带动就业。随着消费者对品质生活的需求不断增长,平台、商家和监管部门需要跟上消费升级的步伐,不断改善消费环境,培育消费热点,壮大新兴消费。当前,我国消费经济进入繁荣发展和快速变革时期,新的消费趋势、消费领域、消费模式不断涌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之所以方兴未艾,与创业者敏锐把握时代发展趋势有关,也得益于创新创造环境不断改善,得益于相关部门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
以“双11”购物节为例,如果生存空间一开始就被压制,势必很难茁壮成长,也就不会有今天的繁盛景象。据报道,2018年阿里平台创造4082万个就业机会,包括1558万个直接就业岗位和2524万个上下游的生产制造、加工、物流等环节的带动型就业机会。一些电商平台上多是80后、90后创业者,他们兢兢业业,勤奋异常,用创新书写了出彩人生,也满足了消费者的多元需求,拉动了经济增长。这几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已成为中国经济的一大亮点,电商平台、众多商家和创业者都功不可没。
“双11”活动已成为中国市场创新的一个鲜亮符号。我国有近14亿人口、9亿多劳动力资源,蕴藏着无穷的创造力,千千万万个市场细胞活跃起来,必将汇聚成创新发展的巨大动能。只要积极鼓励创新,为创业创新营造更开放的环境,让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递进发力,就能形成浩荡的创新潮流。只要继续推动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融合发展,顺应社会消费升级的需求,促进国内消费品产业升级,民众就一定能享受到更多的创新红利。
【编辑:王禹】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