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精选层方案开始向公众征求意见
新华社北京11月8日电(记者许晟、刘玉龙)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8日分别发布多个制度征求意见稿,就新三板设立精选层、优化再融资、完善交易方式等多个新三板改革举措向公众征求意见。
根据相关征求意见稿,新三板将在基础层、创新层的基础上,设立精选层,精选层入选标准共有四套,满足任意一套即可。
第一套为: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第二套为:市值不低于4亿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且增长率不低于30%,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第三套为:市值不低于8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合计比例不低于8%。
第四套为:市值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
此外,中国证监会当日就修订“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发布征求意见稿,提出在新三板引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制度,允许挂牌公司向新三板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实行保荐、承销制度。放开挂牌公司定向发行35人限制,推出自办发行方式等。
股转系统的相关征求意见稿明确,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可以申请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但需同时满足多个条件。
包括,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100万股,发行对象不少于100人;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等。
在交易制度方面,相关征求意见稿明确,精选层采用竞价交易方式,后续根据实施效果情况,适时增加混合做市交易方式。基础层、创新层股票可以采取做市交易方式或集合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对于市场关心的转板制度,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明确,经过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满一年,符合证券法上市条件和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可以直接向交易所申请转板上市,无需证监会核准。
备受关注的投资者门槛改革也有新消息。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明确,新三板合格投资者门槛会下降,并将根据市场分层设置差异化的投资者适当性标准。此外,引入公募基金等长期资金也在未来的改革计划中。
【编辑:王禹】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