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厅官身边的利益团伙:前司机当掮客 弟弟协调
湖南落马厅官蒋益民身边的利益团伙:前司机当掮客,弟弟协调
澎湃新闻记者 谭君
“你找老板出面帮个忙。”张宁与蒋小明的这一简短对话的背后,是180万元的贿赂。
他们口中的“老板”不是某个商人,指的是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原厅长蒋益民,蒋小明是蒋益民的弟弟,张宁则给蒋益民当了6年的专职司机。
三人形成了一个小利益团伙:张宁利用老领导蒋益民的关系,不但自己开公司揽入大量与环保相关的业务,还接受他人请托找老领导帮忙,然后坐地收钱;蒋小明则因为蒋益民弟弟的身份,与张宁沆瀣一气,充当了“协调关系”的角色。
湖南省南县人民法院近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先后公布张宁、蒋小明两人的一审判决书:被告人张宁犯行贿罪、受贿罪及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涉案金额超过1600万元,三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4年;蒋小明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执行有期徒刑13年,违法所得1870余万元予以追缴。
2018年12月26日,湖南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蒋益民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其所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36万余元。
厅长司机下海,行贿厅长及其弟弟
公开履历显示,蒋益民于2003年3月起任湖南省环境保护局局长、党组书记,后成为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党组书记。2013年4月,蒋益民转任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直至2017年3月退休。
判决书显示,现年51岁的张宁在2002年至2008年间,曾给蒋益民当专职司机。2008年4月,张宁从湖南省环保厅辞职,先后成立长沙市玺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玺成公司)、长沙市嘉沣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沣公司),系两家公司实际控制人。
张宁在开公司期间,利用蒋益民这层关系,承揽大量与环评有关的业务,获得大量利益。据法院查明,2010年至2016年,张宁为其实际控制的玺成公司、嘉沣公司在承揽环评咨询业务、批复环评报告、办理公司资质以及为临武县东山钨矿公司争取和安排治理资金等多项事项上,多次单独或通过蒋小明向蒋益民提出请托要求,利用蒋益民的职务之便,为其提供帮助。
判决显示,2010年,玺成公司向湖南省环保厅递交申请环评乙级资质的报告,为了审批通过,张宁委托蒋小明,请其兄长蒋益民出面打招呼。后玺成公司的环评乙级资质申请顺利通过。
2010年左右,湖南华信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公司)欲改变原有生产工艺,须报湖南省环保厅进行环评审批。华信公司股东李某某请张宁找蒋益民帮忙。张宁不仅向蒋益民提出了请托要求,还通过蒋小明出面再找蒋益民帮忙。后华信公司变更项目环评的审批在蒋益民主持下顺利通过。
2011年,嘉沣公司需要到湖南省住建厅办理环保工程资质。张宁委托蒋小明请蒋益民出面跟省住建厅协调,后经蒋益民协调关系,嘉沣公司的工程资质得以顺利办理。
2012年,临武县东山钨矿公司的李某某为争取重金属治理专项资金,请张宁帮忙。张宁直接向蒋益民请托,请其出面向环保厅污控处处长刘益贵打招呼。后在蒋益民关照下,东山钨矿公司方案顺利通过。
2011年至2013年,郴州市丰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越公司)为“复杂难选物料综合回收”和“低品位多金属综合回收利用”两项目的环评审批找张宁帮忙。张宁向蒋益民请托后,上述项目在蒋益民主持的省环保厅厅务会上顺利通过。
法院认定,张宁为感谢蒋益民、蒋小明对其在相关项目提供的帮助,在公司没有盈利和分红的情况下,以支付工资为名共送给蒋小明66万元,以付车款的名义送给蒋小明159.347万元,以蒋小明消费、买房等为由,送给其305万元,共计送给蒋小明530.347万元,蒋小明收受上述财物后均告知了蒋益民。
50万“技术入股”获得价值千万股权
判决认定,2010年,张宁伙同蒋益民、蒋小明,以仅实际出资50万元方式获取了郴州金晨废旧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晨公司)20%价值人民币1000万元的股份。
据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李某某、曹某某、胡某某等人决定以郴州金晨废旧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晨公司)为主体,以拆解废旧家电的名义立项,建两个还原炉,但需要到省环保厅审批项目环评。
李某某得知玺成公司董事长张宁原系省环保厅厅长蒋益民的司机,于是找到张宁,希望张宁出面找蒋益民帮忙。张宁提出持股20%的要求,李某某及其他股东均同意。张宁将此事告知蒋小明,并称20%的股份中有蒋小明的一份。约在2010年下半年或2011年初,蒋小明在张宁的引荐下到郴州和李某某等人见了面,李某某当场表示送给张宁和蒋小明20%的股份,两人予以认可,并表态,以后有什么事可以通过蒋小明找蒋益民帮忙。
李某某证言称,2010年上半年,金晨公司和张宁签订合作协议,张宁为掩盖占干股的事实,以技术入股方式在项目中占20%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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