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基层干部视低保金为“唐僧肉” 虚报冒领花样百出
低保金是贫困群众的“活命钱”,是他们维持生活的最基本保障。但个别手握“微权力”的基层干部却视其为“唐僧肉”——
低保金不容骗取侵吞
59次向低保户索要“好处费”终被严惩。近日媒体曝光了吉林省乾安县大布苏工业园区原民政助理刘凤军以各种名义索取、克扣当地低保户低保金共计10.34万元的问题,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低保金是贫困群众的“活命钱”,是维持生活的最基本保障。但在有些人眼里,低保金竟然成了一块大肥肉。笔者在基层调查时发现,低保变“关系保”“人情保”“权力保”的情况接连发生,更有个别基层干部打着惠民便民的“幌子”,在低保金发放时“趁火打劫”,这些手握“微权力”的基层干部在入户走访、审查核实低保户申请材料中,通过骗取、侵吞、截留等方式拿走群众“活命钱”,鹌鹑嗉里寻豌豆,鸡脚杆上硬刮油,手段不断翻新,其危害不容小觑。
河南省汝南县纪检监察干部(左)向群众了解低保金发放情况。 付华 摄
虚报冒领 花样百出
伪造虚假信息、冒名签字领取低保金,这是骗取低保金惯用的手段。前不久,天津市纪委监委通报了北辰区北仓镇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赵国庆(已退休)虚报冒领低保金问题。2008年5月至2013年6月,赵国庆利用负责低保金发放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签字、虚报隐瞒等手段,冒领26名低保户的低保金8244元用于个人消费。2018年8月被降低退休待遇,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无独有偶。天津市河北区江都路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科原职员李莉,采用虚构低保人员、向银行提供虚假发放明细等方式,共骗取低保金72万余元。其最终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并被追究刑事责任,涉案金额已被追缴。
多领少付、隐瞒死亡低保户骗取低保金,有的基层干部采取掩人耳目等手段在低保金发放上中饱私囊。2018年10月,吉林省长春市纪委监委通报了6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其中一起是2002年至2017年,九台区上河湾镇福林村原村委会委员兼出纳报账员塔常范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多领少付、隐瞒死亡低保五保人员信息等手段,贪污低保救助金、五保救助金14.1万元。
人为设障碍、使绊子,是变相贪占低保金的方式之一。一些基层干部利用手中“微权力”软硬兼施,不给钱不办低保,寻找各种理由拒绝为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申请救助。2018年1月,湖北省红安县七里坪镇石家咀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石生富与其他村组干部一起,除了截留五保资金1.76万元用于发放村干部补贴外,还在低保评定时优亲厚友,违规为村干部亲属办理低保。尤其是对多次申请低保的村民周某某等人以指标不足为借口不予办理。最终,石生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依法罢免村委会主任职务。
此外,一些基层干部钻监管漏洞,以低保退出机制相要挟,逼迫低保户就范,有钱没钱都得“主动”“进贡”。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灰古镇民政所原所长徐丽,把为民办证当作印钞机,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吃拿卡要,不请吃不给办;对明知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收到好处费后违规给予办理。就连女儿结婚生子都不放过捞取好处的机会,给经手办理过的低保户、五保户等服务对象一一打电话,让其参加宴席付礼金。
私心作祟 监管缺位
低保金是民生款,更是不能触碰的高压线。近年来,随着中央脱贫攻坚力度的加大,国家的低保政策不断完善,低保数额也在持续增加。据民政部新闻发言人称,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农村低保对象3519.7万人,农村低保标准达到4833元/人/年。为推动低保金一分一厘地发到低保户手中,纪检监察机关始终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强化民生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但现实中,却有人依然“贼心”不死、频频伸出“黑手”。
纵观近年查处的低保金案例,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是诱发低保金变“唐僧肉”的主要原因。主体责任“空转”,必然导致工作“转空”。有些乡镇党委书记对脱贫攻坚停留在“口头上重视、报告里强调、会议中落实”,没有形成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的思想认识和行动定力,导致低保金管理的制度“网”还不够密、不够牢。现实当中,一些职能部门存在“重下拨、轻监管”现象,资金一拨了之,给了一些基层干部暗箱操作的“弹性空间”。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民政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主任唐露霞,在2013年10月至2017年12月期间,未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那坡县低保金发放工作监管不到位,导致那坡县百省乡那龙村那旺屯等4个屯出现全体村民平均分配该屯低保户低保金问题,累计金额240792元。2018年12月5日,唐露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