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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做好能源保供稳价 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2019-11-12 19:00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题:做好能源保供稳价 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专访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主要负责同志 答:今年以来,

  新华社北京11月12日电 题:做好能源保供稳价 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专访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主要负责同志

  新华社记者安蓓

  随着新一轮供暖季的到来,这个冬天,供暖资源供应是否稳定充足?资源价格会不会出现明显上涨?就这些百姓关心的热点话题,记者近日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主要负责同志。

  能源供应可保障顺利迎峰度冬  

  问:今年供暖季,能源供应总体形势如何?

  答:今年以来,我国能源供应保障平稳有序,国际能源市场较为平稳,为做好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营造了相对有利的环境。

  预计今年供暖季,能源需求总体保持平稳增长态势,供需总体平衡,但可能受持续大范围极寒天气等因素影响,部分地区、部分品种、高峰时段供需平衡可能存在一定压力。通过前期充分扎实的保供工作准备,以及供暖季期间针对性加大调节和保障力度,可以保障顺利迎峰度冬。

  目前全国煤炭供需总体平衡,东北地区供暖用煤需求明显增加。电力供应较为充裕,少数区域电网个别时段需要加强电力供需平衡。天然气随着取暖用气需求集中释放,用气高峰时段供应保障任务相对较重。

  确保民生用气稳定供应

  问:随着清洁供暖的推进,天然气保供受到更多关注。今年能否避免出现供气紧张局面?

  答: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持续扎实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供应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居民等民生用气可以得到足额保障。

  一是围绕资源供应,一手抓国内增储上产,一手抓多元进口。大力提升勘探开发力度,预计全年国内生产天然气1700亿立方米以上,增产110亿立方米以上。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12月初投产,可增加新的资源供应;积极推进液化天然气(LNG)进口主体、来源地、运输方式多元化,进口保持较快增长。

  二是围绕运输,大力推进管网互联互通。推动重点项目按计划建成投产,今年可有效增加“南气北送”“东北入关”等通道的供气能力,增强对京津冀等北方地区资源供应保障能力。

  三是围绕储备,推进储气设施建设。充分运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策支持,指导各地和有关企业统筹规划建设储气设施。截至今年供暖季,全国预计可建成储气能力接近200亿立方米。推动已建成储气设施应储尽储,目前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储气设施已按计划完成注气,为冬季保供做好资源储备。

  四是围绕调峰,做细做实3亿立方米/天的非居民可中断调峰用户清单。要求各地和有关企业针对冬季保供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非居民可中断调峰用户清单。供暖季用气高峰期,根据需要有序启动错峰生产等措施,确保民生用气需要。

  这项工作关键是有预案、有合同,提前明确保供和调节顺序,上游供气企业与调峰用户提前签订可中断供气合同,先组织企业错峰生产,必要时再适当压减。今年力争把这项工作做得更有序、更平稳,确保民生用气需要,充分保障经济发展和企业生产需要。现在落实的资源充足,备用用户调峰能力又很充裕,可以确保民生用气需要。

  总的看,今年供暖季资源是有保障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是充分的。只要各方齐心协力,把既定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就能够确保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

  确保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

  问:如何确保供暖用气、用煤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

  答:首先,要确保资源供应落实到位。今年以来,煤炭、天然气生产增速均有所回升,奠定了资源供应保障的基础。目前,全国重点电厂存煤保持在26天以上,处在历史同期较高水平;已建成储气能力接近200亿立方米,可动用的储气量比去年同期进一步增加,为保供应、稳价格奠定了坚实基础。

  其次,要严格签约履约。全面组织签订供气合同,大力推行签订煤炭中长期协议,通过严格签约履约稳定供需关系,防止冬季高峰期得不到满足的需求冲击市场、抬升价格。目前全国所有省区市已与上游供气企业全部完成供气合同签订。供暖季期间,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合同保障供应,加强签约履约的信用监管,督促合同执行到位。

  第三,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供暖季期间,各地不再调整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对居民用气“量价齐保”,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上浮;对学校、医院、公共交通等非居民中的民生用气“保量稳价”,在基准门站价格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其他市场化气量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相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和预期引导。我想强调的是,LNG市场价格波动运行不会影响到居民用气,居民用气严格执行当地政府定价。

[ 编辑: 运营BX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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