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八省市发布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中新社4月24日长沙电 (郭超凯)作为中国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8省市,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23日发布本省市实施方案,明确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此前,8省市已就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正在有序推进。这意味着,高考综合改革进入了由东部改革试点转向中西部推广的新阶段。
根据公布的实施方案,8省市将采用“3+1+2”模式。“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所有学生必考;“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一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两科。
“3+1+2”模式提供的选择组合达12种,比改革前仅文综或理综两个组合的选择性大大提升。
至于物理和历史为何成为首选科目,有关教育专家表示,这是因为物理和历史分别是自然科学类专业和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的基础性学科。高中阶段学习物理或历史科目,是大学阶段学习自然科学类专业或人文社科类专业以及相关交叉学科专业的重要基础。
中国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瞿振元说:“‘3+1+2’方案进一步突出了物理、历史两个科目在高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大类人才选拔和培养中的基础作用,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学生的选考科目组合,使改革更加精准地对接地方实际,更好满足当地学生成长和人才培养需求。”
实施方案提出,从2021年起,8省市新高考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
其中,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考科目中,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自主选择的两门科目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依据实施方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考成绩是学生毕业、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考成绩计入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总成绩。8省市均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选择性考试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期间一并进行,并且将考试次数确定为1次。选择考由省市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
此次8省市公布的实施方案显示,高校录取实施“两依据,一参考”模式,即不仅依据三门统一高考学科科目成绩和三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还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从单纯“看分”走向也要“看人”。
根据实施方案,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采用真实记录方式,客观记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内容。高中学校通过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为每一名学生建立个人成长电子档案。
在教师指导下,学生自主记录个人日常活动情况;按照各省市教育厅统一要求,学生在每学期末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记录材料形成评价记录表;高中毕业时,根据评价系统原始记录中有代表性的典型材料,生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分和体质健康测试成绩等,由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等相关单位统一导入。
此外,8省市在实施方案中明确,高校在安排招生计划时,将分物理和历史两个类别分别编制;在录取时,也将按照选物理的考生和选历史的考生分两个序列排队录取。(完)
下一篇:习近平会见日本首相特使二阶俊博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