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8省高考改革新方案 “3+1+2”模式有何不一样?
“3+1+2”模式有何不一样
只要与高考改革有关,总能引来公众关注。
4月23日,作为全国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8个省市,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发布本省市实施方案,明确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高考综合改革,正式进入了向中西部推广的新阶段。而考生与家长最关注的,依旧离不开“考试怎么考”“成绩怎么算”“高校怎么招”等关键问题。对此,记者在梳理政策的同时,采访了多位考试招生专家。
考试怎么考:选考科目实行“3+1+2”模式
【政策深解析】
根据公布的实施方案,8省市的方案为“3+1+2”模式,即“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所有学生必考;“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一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两科。
福建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3+1+2”的选考科目方案是8省市在借鉴先行改革试点省份的经验基础上,充分考虑本地原有高考模式、基础教育发展水平、高等教育和学科专业布局等因素的结果。
从2015年启动调研至今,江苏省举行了近80场调研和征求意见会议,针对方案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专门听取多位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请华东师范大学、厦门大学、江苏省教育现代化研究院以及相关教育和测量领域专家对“3+1+2”方案进行可行性、科学性论证。
【考生想知道】
为什么要采用“3+1+2”模式?这种模式有啥不一样?
【专家这么说】
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瞿振元:
从总体上看,“3+1+2”方案与先行试点省份的“3+3”方案在改革的基本方向、基本理念上是完全一致的。同时,进一步突出了物理、历史两个科目在高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大类人才选拔和培养中的基础作用,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学生的选考科目组合,使改革更加精准地对接地方实际,更好满足当地学生成长和人才培养需求。
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专家、教育部考试中心副主任于涵:
从首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开始,彰显“选择性”的教育理念就始终体现在各项举措实施和完善的过程中。在选择性的维度上,我们既要保证个体选择的自主空间,又要顾及高校人才选拔和培养局部上的刚性限制,更要体现国家整体和长远的利益。“3+1+2”模式虽未给予考生在六门科目内完全充分自由选择,但可以在物理和历史两门,及其他四门中进行有条件的选择,且后者4选2,是文理完全打通的,选择组合达12种,比改革前仅文综或理综两个组合的选择性大大提升,也比较符合8省市的实际情况。同时,虽然在选考科目中物理和历史只能2选1,但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合格考中,物理和历史都是必修必考科目,学生都必须达到高中基本教学要求,基本知识结构是完整的。
西安交通大学副校长郑庆华:
与改革前文理分科的两种学科组合方式相比,“3+1+2”模式不仅增加了学生的选择权,而且促进了文理交融,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为学生和高校之间的相互选择提供条件和动力,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学其所好、考其所长的原则,更加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机会。
成绩怎么算:统一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政策深解析】
从2021年起,8省市普通高校招生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同时,从2021年起,8省市新高考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考科目中,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自主选择的两门科目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依据实施方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考成绩是学生毕业、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考成绩计入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总成绩。8省市均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选择性考试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期间一并进行,并且将考试次数确定为1次。选择考由省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
【考生想知道】
再选科目为何实行等级赋分?
【专家这么说】
辽宁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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