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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出台全民阅读促进法

2019-04-23 10:03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一呼天下应——为了将今年的世界读书日全民阅读活动推向新的高潮,本月初,中国图书馆学会向全国各分支机构和省级

  □ 本报记者  朱宁宁

  一呼天下应——为了将今年的世界读书日全民阅读活动推向新的高潮,本月初,中国图书馆学会向全国各分支机构和省级图书馆学(协)会发布《关于联合开展2019年4·23全民阅读活动的通知》。通知发出后,立即得到了全国各地的积极响应。

 

  截至4月16日,回执数量高达3019家,涵盖了公共、高校、高职、中小学、党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各级各类图书馆及阅读推广机构。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针对第24个世界读书日,国家图书馆、中国图书馆学会、学习强国平台联合3000余家图书馆,共同开展了以“读经典 学新知 链接美好生活”为主题的世界读书日系列活动。这些活动不但在4月23日前后陆续开展,还将持续进行贯穿全年。

  “业界联动,是今年全民阅读活动的关键词和最大亮点,这也是我们首次在全民阅读活动中实现联动。”国家图书馆副馆长汪东波介绍说,“公共图书馆法已正式赋予了公共图书馆在全民阅读方面的职责,下一步,我们还会继续发力,进一步担负起推动引领全民阅读的法定职责。”

  应当看到,伴随文化立法脚步的加快,尤其是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公共图书馆法的出台,极大推动和促进了全民阅读,我国全民阅读不管是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但与此同时也必须看到,全民阅读在推广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我国国民的平均阅读水平仍低于世界文化强国水平,组织协调、设施及资源保障方面存在不用程度的短板,一些地区还存在基层经费不足、管理落后、阅读资源不足的现象,阅读内容上也还良莠不齐,需要积极引导和扶持等等。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对全民阅读进行立法,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临沂北城小学校长张淑琴在今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专门提出关于全民阅读立法的议案,希望制定全民阅读促进法,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全民阅读的法律措施,通过立法为全民阅读提供全面的法律保障。

  目前,世界上已经有很多国家通过立法推动全民阅读,韩国于1991年制定了《图书馆振兴法》,美国1998年颁布了《卓越阅读法》,日本1999年通过了《有关儿童读书年的决议》,俄罗斯政府2006年设立了“培养读者兴趣、鼓励年轻人读书”的国家项目等等。

  在我国,关于全民阅读专门立法的呼声由来已久。早在2013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就提交提案,建议把全民阅读上升为国家战略。葛剑雄、王明明、白岩松、陈建功、何建明等115名在社会上有重要影响的委员均在提案上签名。之后的每年全国两会期间,也都会有多位代表委员提出有关全民阅读的相关议案、提案和建议。虽然具体内容各有不同,但出发点和落脚点却是一致的:全民阅读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至关重要。

  “目前很多地方图书馆的全民阅读推广活动搞得丰富多彩。如果政府部门再重视一些、再给予更多支持,我相信这项工作一定会做得更好。尤其是全民阅读仅仅依托图书馆是不够的,还需要沉下去,应该加大社区基层的阅读推广活动。”针对全民阅读,张淑琴专门进行了调研,走访了身边一些在图书馆工作的朋友,了解实际情况。

  在调研基础上,张淑琴针对全民阅读立法提出了多个具体建议,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阅读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面阅读工作所需相关经费按规定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将全民阅读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城乡建设规划。国家建立全国全民阅读工作协调机制,负责统筹各部门、各单位、各社会团体和各种社会力量的协调合作,共同促进全民阅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级全民阅读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全民阅读工作。国家应当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计划地建设覆盖城乡、实用便利、服务高效的各类全民阅读设施,支持和保障全民阅读设施的免费开放和运营、阅读指导和服务使用。

  此外,张淑琴认为,国家应采取多方面鼓励措施,引导和推进全民阅读。比如,支持学校图书馆、科学与专业图书馆、民办非企业阅读场所及其他阅读设施承担或者参与全民阅读服务;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内部设立阅读室、公共书架或其他阅读设施,并鼓励向社会开放;鼓励和支持车站、机场、码头、游客中心、宾馆、银行、医院、青少年阅读活动场所等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以及列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设立向公众开放的阅读设施,提供阅读服务,并明确管理和维护责任人等等。

[ 编辑: 运营BX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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