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首次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18份惩戒决定书
专利代理监管将越来越严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18份惩戒决定书治理专利代理非正常申请行为
国家知识产权局正研究出台加强专利代理监管的专项工作方案,推进从加强主动监测、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综合治理、建立评价信息发布机制等方面加大主动监管力度,创新“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等监管方式,健全监管办案、代理援助奖励、举报投诉、督查督办等监管制度,通过强化监管能力培训、建立专家咨询和专业支持机制等措施,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加快构建公正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 截至2018年年底,我国专利代理机构达到2195家,执业专利代理人达到18668人。专利代理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诸如专利代理师挂证、无资质黑代理、从事非正常专利申请等问题
● 3月1日起实施的新《专利代理条例》和近期公开征求意见拟修订的《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坚持放管结合的基本思路,完善专利代理机构信用监管制度,细化违法行为情形和代理师签名责任
● 加强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惩戒工作,有助于纠正违法行为、警示违规经营、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 本报记者 张维
一口气发出多达18份专利代理惩戒决定书,这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历史上还从未有过。
包括专利代理机构及专利代理师在内的18个主体,成为这场风暴的中心。他们被分别施以吊销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责令专利代理机构停止承接新的专利代理业务12个月、吊销专利代理师资格证、警告等多种惩戒。
近日,这一批涉及面广、针对问题多、处罚严厉的处罚决定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公布后,引起业内强烈关注。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这一集中处理,正是其加强专利代理监管的重要体现之一。
4月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称,加强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惩戒工作,是纠正违法行为、警示违规经营、引导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上门提供专利挖掘服务
多件申请内容明显相同
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公开的一份处罚决定中显示,某专利代理师一年代理申请了数千件专利申请,这名代理师对于以其名义提交的很多专利申请不知情、不了解,更不用说审核把关了。真正撰写专利申请的是无资质人员,再以有资质的这名代理师的名义提交申请。
这名代理师对以自己名义提交的大部分专利申请不审核把关,不履行职责、不称职,严重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
故事深挖下去还有内情。原来,代写人员是这名代理师所在专利代理机构设在全国的20多家分所中的工作人员。而这些分所不是真正意义的办事机构,只是因不具备专利代理资质,与这名代理师所在专利代理机构合作经营,通过后者代交专利申请。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处罚决定中指出,这一行为是出租专利代理资质的行为,属于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的行为,构成了修订前的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项“从事其他非法业务活动的”行为。
一项“专利挖掘”的特色服务,也让这家专利代理机构在错误的道路上走得更远。惩戒决定书中显示,这家机构工作人员上门为客户进行所谓的“专利挖掘”时,会代客户编造出若干所谓的技术改进点供客户挑选,并且将客户“挑剩下”的“点子”卖给其他客户,个别还存在“一案多卖”的情况,导致出现“雷同案件”,并且由于分所众多,难以知晓案件雷同情况。如此,编造专利和“一案多卖”的行为在相关调查中被彻底坐实了。
为此,国家知识产权局祭出严厉处罚:这名代理师实施的行为发生在修订后的《专利代理条例》施行前,应当适用修订前的《专利代理条例》。根据修订前的《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这名代理师吊销“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处罚。
这名代理师所在代理机构也被撤销了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这个曾经设置在国家知识产权局附近,借着“近水楼台先得月”优势的代理机构从此在业内再无一席之地。
在这18份惩戒决定书中,还有为多名申请人代理提交75件内容明显相同的专利申请,这批申请涉及多个主题;将委托人尚未公开的发明创造内容发给其他公司,并为其提交与委托人内容完全一样的专利申请,构成泄露了委托人发明创造内容;为同一委托人提交78件内容明显相同的发明专利申请;为多名申请人代理提交123件技术效果明显编造的发明专利申请等。
六类行为属非正常申请
多种问题扰乱行业秩序
18份处罚决定书,犹如一颗投入专利代理行业的重磅炸弹,引发行业反思。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