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备案引发28只概念股涨停 是时候泼一盆冷水了!
3月3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第一批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编号,其中共有197个区块链信息服务名称及备案编号。
备案清单中,备案主体既有蚂蚁金服、腾讯、百度、京东等互联网巨头,还有浙商银行、微众银行、众安在线、金融壹账通、平安壹钱包等金融机构或相关公司,以及顺丰、海尔、华大基因等知名企业,还有中钞信用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杭州区块链技术研究院为代表的国家队。
这一豪华阵容,引发各界对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的关注。4月1日收盘,区块链概念涨幅居概念板块首位,更有易见股份(600093.SH)、聚龙股份(300202.SZ)、华软科技(002453.SZ)等28股涨停,风头无两。
区块链技术由于不可篡改、可追溯、共识信任等特征成为前沿科技的代表。但在2017年和2018年期间,更多被虚拟币炒作“绑架”。而在区块链应用尚处于探索阶段、尚未有大规模成熟商业应用的背景下,是时候给区块链概念股炒作先泼一盆冷水了。
此次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依据是2月15日起施行的《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下称《规定》)。
《规定》要求,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信办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填报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服务类别、服务形式、应用领域、服务器地址等信息,履行备案手续。未按照本规定履行备案手续或者填报虚假备案信息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基于区块链技术或系统通过互联网、应用程序(APP)等提供信息服务的,都应当向网信办申请备案。网信办也明确指出,备案仅是对主体区块链信息服务相关情况的登记,不代表对其机构、产品和服务的认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目的。
一位行业权威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这是国家对于区块链领域进行的一项基础性管理。不涉及相关的金融应用,同样严格要求,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服务。
《规定》也指出,不得利用区块链信息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鼓励区块链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和行业准则。
过往炒作区块链技术通常与代币发行(ICO)联系在一起。在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网信办、工信部、工商总局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首次代币发行(ICO)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
而就区块链技术本身,其应用前景被看好,但现阶段仍有挑战。
在2018年10月份,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金融科技专业委员会和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联合举办“2018金融区块链技术与应用峰会”上,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副所长狄刚指出,区块链还处于初始发展状态,更多关注其发展方向,但大规模应用需要观察区块链的技术成熟度和外部环境,目前还不是很成熟。蚂蚁金服创新科技事业部商务总监邹涛也介绍,技术层面之外,从商业角度来说,主要问题在于产业模式不清晰、盈利模式缺失。企业都愿意使用区块链,但大多不愿意为此付费,其可持续发展存在问题。
而对于区块链本身的应用和商业前景,在3月27日博鳌亚洲论坛2019年年会期间,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朱民表示,目前区块链技术发展到第二代、第三代,在安全、规模、速度和连接性上都有了快速改善,他认为区块链在实体经济、特别是金融部门应用前景广泛。
通俗理解,此次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即应用区块链技术提供服务的机构均应向网信办进行登记,便于主管部门规范区块链信息服务活动。而这项备案,与“发币”等炒作绝无关系,与技术实力、产品服务等更没有关系。对于盈利模式缺失的区块链技术应用,其走向大规模成熟应用仍任重而道远。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