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证券法即将生效!一文看懂新证券法都将带来哪些改变
中新经纬客户端2月29日电(吴亦涵) 3月1日起,新证券法就将正式实施。从全面推行注册制,到完善投资保护制度,再到市场各个参与者职能与责任的转变,本次的新证券法,将为资本市场带来不小的变化。
证监会资料图 中新经纬董湘依摄
全面推行、分步到位的注册制
新证券法明确将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度,并围绕其作出了一系列相应的调整与规定。
注册制与此前核准制的主要区别在于,精简优化了证券发行的条件。在旧核准制下,发行股票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而在注册制之下,发行股票应当“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这一改变还体现在公司债券发行方面,核准制下公司要发行债券,有净资产的相关要求,而注册制则取消了净资产的相关要求。
此外,注册制与核准制的区别还在于,核准制下,公司在国内发行证券需要经过发行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才能上市。新证券法则取消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证券交易所等可以审核公开发行证券申请。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从3月1日起A股所有板块就将全部实施注册制。证监会此前表示,新《证券法》规定证券发行实施注册制,并授权国务院对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进行规定。预计创业板尤其是主板(中小板)实施注册制尚需一定的时间,新《证券法》施行后,这些板块仍将在一段时间内继续实施核准制,核准制和注册制并行与新《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并不矛盾。
证监会法律部主任程合红此前指出,注册制是中央的大政方针,也是这次《证券法》的明确规定,必须坚决贯彻落实,这是毫无疑问的。同时,注册制的推进也是分步到位的。证券市场有不同的板块,有不同的证券品种,推行注册制在客观上也不可能一步到位,一蹴而就。这也是证券法这次新增加这一条授权国务院对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实施步骤作出具体规定的一个考虑。
提高违法成本、建立集体诉讼
此外,新证券法还在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完善与修订,以为注册制的推行“保驾护航”。其中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以及建立代表人诉讼制度等规定备受资本市场关注。
首先是提高违法成本。新证券法中,加大了对于各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比如对于欺诈发行行为,从原来最高可处60万(未发行证券情况下)或募集资金百分之五(已发行证券情况下)的罚款,提高至最高可处2000万或募集资金的一倍罚款;对内幕交易违法行为,从原来最高可处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提高至最高可出违法所得10倍的罚款。
平安证券指出,新证券法修订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意在减少上市公司违法行为,有助于提升资本市场整体质量。天风证券则指出,给“提高违法成本、加大打击违法力度、强化投资者保护”提供法律保障,长期来讲对减少市场定价扭曲、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资本市场吸引力是有帮助的。
此外,新证券法增设了投资者保护专章,其中明确投资者保护机构受五十名以上投资者委托,可以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并为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登记。
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彭冰认为,该条款设置比较巧妙,首先,在民诉法上走的是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没有突破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次,由投资者保护机构代替律师来主导诉讼,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滥诉和过早和解的可能。”
明确市场参与者的职能与责任
除了全面推行注册制以及完善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制度之外,对于监管、中介机构等市场参与者位置在注册制下需要进行的职能与责任的变化,新证券法也进行了相关的规定。
对于中介机构市场,新证券法主要压实了中介机构市场“看门人”法律职责。明确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未履行职责时对受害投资者所应承担的过错推定、连带赔偿责任;对证券服务机构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最高罚款业务收入的10倍,情节严重的,并处暂停或者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等。
对于从业人员,新证券法规定从业人员在任期或法定期限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证券从业人员直接或者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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