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银行定向降准关键要精准投放
本报特约评论员
今日社评
此次降准释放的资金规模远不及今年首次降准释放的流动性,但定向目标具有“精准投放”性质,执行和监管应该比今年首次降准严格得多。如何监管和确保资金流向的精准投放,需要监管机构对所涉中小银行放贷情况进行细化考核,形成资金流向追踪机制,确保2800亿资金全部精准投放到中小微企业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建立对中小银行实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的政策框架,促进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中国人民银行决定,5月15日起对聚焦当地、服务县域的中小银行实行较低的优惠存款准备金率。
这是今年内第二次降准。和上次降准释放的1.5万亿资金不同,本次降准的银行具有针对性,即对仅在本县级行政区域内经营,或在其他县级行政区域设有分支机构但资产规模小于100亿元的农村商业银行,执行与农村信用社相同档次的存款准备金率,该档次目前为8%。约有1000家县域农商行可以享受该项优惠政策,释放长期资金约2800亿元,全部用于发放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
本次降准主要有三个目的:一是基于普惠金融要求,降低中小银行的资金成本,使之发挥服务地方和中小微企业的主体作用;二是贯彻中央关于建立降低中小银行存款准备金率政策框架要求;三是降低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贷款成本。本次定向降准既有应时救济的作用,也有机制性的考量,更有构建普惠金融制度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可持续融资动力的动因。
释放出来的流动性,若能精准投向民营和中小微企业,当能破解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不过,央行定向降准政策实行好几年,每次央行政策目标都是定向于实体经济、三农企业、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但定向降准在执行过程中释放的流动性,往往未能严格流向政策导向的目标。流动性一旦释放出来,难免偏离政策目标,资本的逐利属性决定了总是流向利润快赚快钱的领域,如楼市、股市以及理财产品,致使定向降准效果被打折扣。
2018年央行实施了4次定向降准,主要引导银行贷款资金投向 “三农”、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取得了相应的实效。
央行既考虑到降准后流动性释放因为趋利而难以监管的现实,又通过政策导向助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并通过定向降准发挥货币政策的市场传导作用。今年1月份释放的1.5万亿元,不仅解决了元旦、春节期间的流动性不足,也向市场释放了乐观预期,提振了股市和楼市信心。而且,也有相当的流动性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解决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第一季度经济增长出现稳中向好趋势,今年首次降准发挥的作用无可置疑。
近段时间,国内外市场环境发生了一些变化,美联储暂停加息缩表甚至可能重回货币宽松轨道,给中国市场带来了传导压力。市场不时传出呼吁央行降息的消息,由此凸显市场面释放流动性的预期。此次面对中小银行的定向降准,尽管没有达到市场“放水”预期,但也向市场做出了正面回馈。
此次降准释放的资金规模远不及今年首次降准释放的流动性,但定向目标具有“精准投放”性质,执行和监管应该比今年首次降准严格得多。如何监管和确保资金流向的精准投放,需要监管机构对所涉中小银行放贷情况进行细化考核,形成资金流向追踪机制,确保2800亿资金全部精准投放到中小微企业上。对于放贷资金监管不严,导致资金跑冒滴漏的银行,监管机构要进行曝光追责。确保降准资金的精准投放,也考验所涉中小银行的执行力。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