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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消防制度审批改革后公众聚集场所作出承诺即可营

2019-07-29 16:00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长琼色29日表示,消防制度审批改革以后,全国每年将有10余万家公众聚集场所作出承诺后

  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记者叶昊鸣)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长琼色29日表示,消防制度审批改革以后,全国每年将有10余万家公众聚集场所作出承诺后即可营业,数万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10余万名消防专业技术人才从业不再需要到消防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在当日召开的国新办发布会上,琼色介绍,根据近日印发的《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将明确公众聚集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作出其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后即可投入使用、营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再需要到消防部门办理审批。

  消防审批制度改革以后,如何加强对从事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公众聚集场所的管理?琼色说,放宽市场准入后,将制定从业条件和服务标准,对场地设备、人员、服务范围、服务活动等作出具体规定,并相应增加有关罚则;将引导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落实主体责任,让市场对消防技术服务活动进行自我调节配置,优胜劣汰;将加强对机构及其从业行为的监督抽查,依法惩处不具备从业条件、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机构和人员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

  在取消事前审批后,针对一些公众聚集场所可能会出现的违规营业问题,琼色表示也将采取多项监管措施,包括制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作为公众聚集场所作出符合消防安全条件承诺的法定依据,让企业对标落实;实施事后核查,在规定的时限内,对作出承诺的公众聚集场所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发现场所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责令其改正并予以处罚,同时记入信用记录,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撤销审批,责令停止使用、营业并从重处罚。

[ 编辑: 运营BX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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