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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谈道路运输儿童票定价标准:不适用公交地铁

2019-07-23 18:31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对于乘车携带儿童数量,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要求,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

  中新网7月23日电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孙文剑23日就《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中涉及儿童票定价标准问题指出,《意见》提出的关于儿童乘车问题,只适用于乘坐道路客运班车,不适用公交、地铁以及民航、铁路等其他交通方式。

资料图。陈超 摄

资料图。陈超 摄

  孙文剑于交通运输部今日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有关问题时做出上述表述。

  孙文剑指出,为促进道路运输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交通运输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目前正在征求意见。

  据孙文剑介绍,7月12日征求意见稿发布后,社会各界给予很高关注。截至目前共收到反馈意见597条。在儿童票定价标准方面,社会关注度比较高,公众对优惠乘车的儿童身高、年龄标准、认证证件类别等问题非常关心,也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孙文剑表示,《意见》中提出的关于儿童乘车问题,只适用于乘坐道路客运班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长途大巴、农村客运,不适用公交、地铁以及民航、铁路等其他交通方式。

  孙文剑指出,《意见》中提出,对于携带有效证件的儿童,6-14周岁可享受客票半价优惠,并提供座位;对于6周岁(含6周岁)以下的,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可享受免票,需要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可享受客票半价优惠。如果未携带相关证件,则按照身高标准执行相应的优惠票价政策。对于乘车携带儿童数量,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要求,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

  孙文剑表示,下一步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认真研究公众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推动《意见》尽快印发实施,同时将做好政策解读和指导实施工作,确保道路运输价格改革工作稳妥有序、精准有效。

[ 编辑: 运营BX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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