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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未央:规范工作模式 答好扫黑除恶考卷

2019-07-19 15:45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在今年3月提起公诉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沙霸”案件中,该院检察长带领公诉团队精锐出战,有力指控了犯罪,8名被告

  西安未央:规范工作模式 答好扫黑除恶考卷

  近日,由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吴某、肖某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敲诈勒索案公开宣判。13名被告人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七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分别处以15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

  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间,以吴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西安城郊地铁口周围,非法介入西安市至某县的客运运营业务,强行收取黑车司机数额不等的管理费,对不愿意缴纳费用的司机采取威胁、恐吓、殴打等方式进行驱赶威慑。经查,该集团共敲诈他人钱财计15万余元。

  据了解,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未央区检察院追诉漏犯4名,发出侦查建议90余条。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做到“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将办案过程中发现的3条与运政部门等相关的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移交相关部门核查。

 

  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攻坚期,未央区检察院坚持“一案三查”和“四位一体”机制,在起诉的多起涉黑恶案件中,探索出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模式,多措并举,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紧紧围绕“一个中心”,提升政治站位

  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将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一中心,先后召开多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建立了“一把手”统筹全局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具体抓、扫黑办综合协调强落实、各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

  先后出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及“领导包抓”“案件研判”“联点包案”等机制,制定了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涉黑恶及“保护伞”线索档案管理、新一轮线索摸排等细化方案。与市公安局未央区分局、区法院联合制定了《关于“涉黑涉恶”案件处理的工作制度》,与市公安局未央区分局、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联合制定了《办理黑恶势力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机制》。上下一体、内外联合机制的建立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基础。

  严格落实“两个保障”,强化打击力量

  保障涉黑恶案件办理团队专业化。由“一把手”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副检察长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并成立工作专班,组建了“分管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的11名专业化办案力量。

  在今年3月提起公诉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沙霸”案件中,该院检察长带领公诉团队精锐出战,有力指控了犯罪,8名被告人均获有罪判决。

  全面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装备。配备专门办公场所、固定车辆及其他必要装备,全力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专案、举报奖励、办公培训等经费的支出。

  加强部署“三项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从社会层面全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氛围。春节期间,该院与辖区10个街道联合举办“依法严惩黑恶势力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五大主题系列宣传活动,采取现场咨询、现场受理涉黑恶线索等方式扩大宣传面,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宣传物品共计7000余份。3月,检察长带头进社区,发动全体干警深入居民家中、商户经营场所,主动宣讲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判断标准,积极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精心制作动漫版检察官形象的钥匙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的鼠标垫等形象鲜明的宣传物品,受到群众的欢迎。

  发挥新媒体阵地的宣传作用。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两微”、头条号等宣传阵地,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坚持在新媒体平台上推出群众喜闻乐见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媒体作品。在陕西省检察机关公布的2018年度“陕西检察新媒体五十强”评选结果中,未央检察荣获2018年陕西检察系统多个十强奖项。

  以所办案件为主要内容开展警示宣讲。邀请辖区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职工和社区群众参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察开放日活动,着重介绍该院办理的涉黑恶案件,提升检察环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充分用好“四种手段”,确保案件质量

  用好检察引导侦查手段,做到定性准确。该院先后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5次,发出侦查建议300余条。在办理李某等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时,调取大量证据,成功追捕1名犯罪嫌疑人和一起犯罪事实。在办理吴某等人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时,积极引导侦查,调取了大量证据材料,证实了该集团的组织关系和具体分工,不仅追诉了4名被告人,而且将涉案罪名由寻衅滋事罪变更为敲诈勒索罪,案件性质由恶势力团伙变更为恶势力集团。

[ 编辑: 运营BX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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