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莲湖:保持高压态势 铁腕扫黑除恶
西安莲湖:保持高压态势 铁腕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在市检察院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具体工作要求,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采取“五大模块”“两大抓手”和“零容忍”的工作方式,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准确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有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启动五大模块,夯实专项斗争根基
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站位。该院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召开专题党组会16次、领导小组会议27次,研究涉黑恶案件50余次。该院检察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李洁批示40余次,向全院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打下坚实基础。
强化组织领导,充实后勤保障。该院逐级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不断夯实责任,强化担当。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包抓工作方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联点包案”工作方案》,涉黑恶案件分别由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包抓负责,及时、有效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指导案件办理。由副检察长兼任扫黑办主任,配备4名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强化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设立扫黑除恶工作专区,将扫黑办工作职责、工作纪律、线索研判分流等相关制度上墙公示。同时,进一步优化办公资源配置,从车辆、办公经费、办公设备等方面充实扫黑除恶工作的后勤保障。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办案水平。该院将取得“西安优秀公诉标兵”等荣誉称号的多名优秀干警充实到涉黑恶案件办案组,加强扫黑除恶专业化力量建设。相关业务部门定期召开专项会议,逐条学习相关规章制度,对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工作方法等做到了然于心,对开展专项斗争的方式方法有了明晰的工作思路。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手册》及法律政策,举行应知应会考试,加深干警对专项斗争重要意义的认识,提升办案能力水平。
出台多项举措,增强工作实效。该院上下一心、聚智聚力,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各部门积极行动,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和扫黑除恶工作重点,出台有针对性且行之有效的新举措。认真履职,严厉打击涉黑恶犯罪;坚持检警联动,增强工作实效;强化案件管理,重视检察建议;加强在押人员监管,落实谈话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加大宣传力度。在各个环节都认真部署,全面落实。
积极梳理总结,确保稳步推进。该院扫黑办起草阶段性总结、报告、汇报70余份,印发简报54期,规范、整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资料台账6大类30盒,及时收集、汇报、展示专项斗争的最新进展和成果,接受上级督导,并在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宣传工作推进会上与兄弟院进行交流学习。
铺开两大抓手,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以强化办案为抓手,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
科学设立办案专班,有效提升办案质效。该院成立1个指导组、4个办案组,为办理涉黑恶犯罪案件提供专业化力量支撑。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10件93人,提前介入21件次,批准逮捕10件75人,追捕犯罪嫌疑人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9件96人,提起公诉7件86人,追诉5人。鉴于涉黑恶案件涉案人员多、涉案地域广、案情重大复杂、社会影响恶劣,该院办案组成员积极落实检察长李洁提出的“保证案件质量,加快办案节奏”要求,采取边审查边补充侦查的方式,缩短审查起诉期限,实现快捕快诉。
规范案件线索管理,“破网”“打伞”齐头并进。为进一步整合力量、多方联动、规范办案,该院先后制定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管理处置办法》等制度,与区纪委监委制定《关于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暂行办法》,成立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专班,对涉黑恶线索进行专人管理、专柜保管,确保保密措施到位。坚持重大案件“一案三查”,严格贯彻“两个一律”,持续开展多轮“案件跟踪监督回头看”工作。
发挥“指导前端”作用,加快推进源头治理。该院与公安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提前介入所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对证据的收集、固定和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侦查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与公安莲湖分局、公安公交分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扫黑除恶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建立联合会商机制。提请召开并参与区“四位一体”会议15次,认真研判,确保打击高效准确。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案件快审快判。及时将扫黑除恶与扫黄打非、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等专项工作相结合,及时提出检察建议8份,促进和完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着力解决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问题,推进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安整体水平。
以立体化宣传为抓手,积极营造专项斗争浓厚氛围。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