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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2020年底渤海滨海湿地修复规模不低于6900公顷

2019-07-18 18:22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其中,辽宁省(渤海海域)、河北省、天津市、山东省(渤海海域)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其管理渤海海域面积的比例分

  中新网7月18日电 据生态环境部网站消息,生态环境部、发改委、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实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到,2020年底前,渤海滨海湿地整治修复规模不低于6900公顷。

资料图:滨海湿地。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资料图:滨海湿地。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通知》指出,为实现《行动计划》确定的渤海水质目标,三省一市渤海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水质)比例在2020年达到下列目标:辽宁省75%左右、河北省80%左右、天津市16%左右、山东省75%左右。

  在提到生态保护红线区占比目标时,《通知》要求,渤海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区在三省一市管理海域面积中的占比达到37%左右。其中,辽宁省(渤海海域)、河北省、天津市、山东省(渤海海域)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其管理渤海海域面积的比例分别不低于45%、25%、10%、40%。

  在自然岸线保有率目标方面,《通知》提到,到2020年,确保渤海自然岸线保有率保持在35%左右。其中,辽宁省(渤海段)、河北省、天津市、山东省(渤海段)自然岸线保有率分别不低于35%、35%、5%、40%。

  《通知》提到滨海湿地整治修复目标,即2020年底前,渤海滨海湿地整治修复规模不低于6900公顷。其中,辽宁省(渤海段)、河北省、天津市、山东省(渤海段)整治修复规模分别不低于1900公顷、800公顷、400公顷、3800公顷。

  此外,针对岸线整治修复目标,《通知》要求2020年底前,沿海城市整治修复岸线新增70公里左右。其中,辽宁省(渤海段)、河北省、天津市、山东省(渤海段)整治修复岸线新增分别不低于30公里、14公里、4公里、22公里。

[ 编辑: 运营BX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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