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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覆盖率如何? 司法部回应

2019-07-11 12:00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针对以上问题,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巡视员姜晶11日进行了回应。

  中新网7月11日电 贫困地区和重点人群公共法律服务覆盖率如何?未覆盖的主要原因有那些,还有哪些实际困难需要解决?针对以上问题,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巡视员姜晶11日进行了回应。

  司法部11日上午举行《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

  姜晶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公共法律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向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在贫困地区和重点人群,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对于确保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作用,《意见》从3个方面提出了保障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公平的具体要求,包括均衡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强欠发达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等。

  姜晶指出,司法部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等三大平台建设,截至目前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事村居法律顾问全面覆盖,12348热线电话覆盖城乡,大部分省区实现了24小时不间断服务,中国法律服务网上线已经一年多,近期又新增了英文频道、农民工欠薪救助绿色通道、全国法律服务电子地图等三项新功能。对于寻求法律援助的欠薪农民工一律免于经济困难条件审查,努力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

 

  姜晶同时表示,虽然实现了全覆盖,但在不少欠发达地区公共法律服务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最主要的困难是法律服务资源短缺,主要还是人才不足,信息化设施设备缺乏,资金保障也有一定的困难。根据我们前期的调研,以甘肃省为例,全省律师、公证等专业法律服务人员严重不足,人均比较低,受全省一般性财政收入比较低的影响,财政自给率为25%,各级政府投入公共法律服务的资金保障有所欠缺,不足,资金缺口比较大,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主要的问题和困难。

  姜晶提到,下一步将按照《意见》的要求,会商有关部门,通过大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全面推进三大平台一体化建设、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总量、质量和效率,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财政支持力度,逐步缩小地区差距,实现城乡无差别服务。

[ 编辑: 运营BX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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