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琼港澳游艇自由行实施方案》公布
中新社海口6月20日电 (记者 王子谦)海南省政府办公厅20日对外公布《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琼港澳游艇自由行实施方案》,明确对港澳游艇在海南自贸区进出、航行、停泊、旅游等方面推行便利化监管措施。
方案称,海南实行“定点停靠、就近联检”口岸管理模式。三亚鸿洲国际游艇会码头口岸、海口港口岸等5个口岸为首批指定的游艇出入境口岸,三亚鸿洲国际游艇会码头、三亚半山半岛帆船港等6个码头为首批指定的游艇停泊码头。
根据方案,港澳游艇选择海南游艇口岸办理入境手续后,就近停靠游艇开放码头或沿规定的航行路线到指定的未对外开放的游艇码头停泊。港澳游艇办理出境手续后须直接出境,除口岸查验机关核准的特殊情况外,不得再停靠其他码头或泊位。
海南划定与公布游艇活动水域。港澳游艇可在海口港等4个对外开放水域和东营、博鳌、石梅湾、海棠湾等8个海上景区临时开放水域活动,政府可依据授权划定、调整琼港澳游艇出入境口岸及活动水域。
海南简化港澳游艇入境手续,取消港澳游艇入境时须提交的单航次适航证明材料。
海南实行琼港澳游艇证书互认。支持港澳居民及法人拥有自用游艇办理船舶登记,推动游艇检验证书、操作人员证书与港澳互认。
海南建立电子通关平台实现对港澳游艇电子通关的统一管理。同时,监管部门对游艇的通信设备、疫情及人员变动报告、物品物料管理、计划报备提出明确要求。
海南加强游艇出入境管理与检查。港澳游艇在抵达或离开口岸4小时前,应当依法向口岸查验机关申报,并按规定办理出入境手续,接受口岸查验机关检查和检疫。出入境的港澳游艇依法接受海关监管,并按海关规定的时限办理相关手续。
琼港澳游艇自由行是海南探索创新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籍游艇在出入境管理、监管查验、航行水域规划、码头设置、牌照互认等方面的政策,旨在形成便于操作、规范清晰的游艇出入境政策体系、管理机制和操作指南,促进海南游艇业对外开放,把海南打造成“国际游艇旅游消费胜地”。(完)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