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检察:既找“病症”,又开“药方”
巡什么?怎么巡?如何理解“派驻+巡回”中的“+”?
巡回检察:既找“病症”,又开“药方”
滚动的石头不长青苔。一年前,这句俗语瞬间在全国四级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火”了起来。2018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启动监狱检察重大改革,改“派驻”为“派驻+巡回”,选择8省(区、市)开展为期一年的试点工作,“巡回”成为试点地区监狱检察主要方式。
监狱检察实行“派驻+巡回”工作模式,既发挥“巡”的优势,又发挥“驻”的便利,重在解决单纯的派驻检察存在的弊端。4月22日至26日,最高检第五检察厅派出调研组前往试点地区湖北省,深入监区实地调研,并邀请周边试点省份围桌座谈,记者全程跟踪采访。
从“桌下”到“桌上”,巡回检察监督力度大效果好
这是4月22日发生在湖北孝感监狱医院的一幕——
“这个药保质期是2019年5月,马上就要到期了,你们怎么处理?”湖北省荆州市江北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佘军从药架最上层依次检查到最下层,发现炉甘石洗剂已经临近保质期,当场提醒监狱方。
“我们对药品每月一盘存,对临效期药品均登记在册,过期的将按时处理。进药也有规定,必须保证药品剩余有效期在一年以上。”监狱方现场回应。
“请你们现在就提供临效期药品登记册给我们看一下。”佘军紧接着又提出要求。
监狱方迅速拿出了一本登记册。记者看到,保质期从2018年11月到2019年7月的药品,被按序登记在册,标明了批号、数量、有效期等,炉甘石洗剂就在其中。
4月23日,孝感监狱六监区发生了另外一幕——
“减刑这块你觉得有没有不公平?”在监狱方回避的房间内,江北地区检察院检察长鲁常山与服刑人员谈话,核实前期问卷调查反映的问题。
“没有不公平,就是办理减刑的时间拖得有点长。”服刑人员回答说。
“有多长?”鲁常山继续问。
“我的减刑从报请到裁定,就用了七八个月。”服刑人员说。
“七八个月的办理周期确实长了,可能影响二次减刑。像你被判了五年,表现好的话,可以获得两次减刑机会。”就在鲁常山问话的同时,同组的检察人员同步做好了谈话记录。
调研期间,恰逢湖北省检察院授权江北地区检察院对孝感监狱开展交叉巡回检察,三组现场检察组同时开展检察。依托湖北省检察院巡回检察远程指挥平台,湖北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对此次交叉巡回检察远程指挥,最高检第五检察厅调研组现场观摩,记者跟随现场检察组深入监区。
直截了当没有“不好意思”,发现疑点追问到底,这是记者连续两天参与交叉巡回检察的最深印象。
“过去‘桌子下’,现在‘桌子上’。”孝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兵这样对比巡回检察与过去的派驻检察。他认为,巡回检察克服了派驻检察人员思维固化、见惯不惊等弊端,更善于发现各种问题。
《人民检察院监狱巡回检察规定》(下称《规定》)明确要求,检察院对监狱巡回检察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巡回检察就是办案。”赵兵表示,以办案方式进行巡回检察,既发现问题,又调查核实问题;既查实问题,又提出整改建议;“既找病症,又开药方”。他认为,相比派驻检察,巡回检察对监督事项的调查更细致,提出的建议更有针对性,更能切中要害,监狱也更能接受。
在武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重喜看来,巡回检察队伍组建的不固定,巡回检察时间、方式的不确定,使得派驻检察人员“同化”和监督不敏感等问题得以改善,打破了“拉不下情面”的尴尬局面,监督的氛围更加严肃。
被巡回检察对象的感受如何呢?
“巡回检察要求更严了,工作更实了。”孝感监狱监狱长张心爽说。荆州监狱纪委书记秦祖庸则表示,巡回检察有利于及时查找和解决监狱存在的突出问题。
而在服刑人员看来,监狱检察监督方式与以往相比又有什么变化呢?
为此,调研组专门在孝感监狱发放了300份调查问卷。统计显示,有231名服刑人员选择了“变好”。
最高检规定,巡回检察可以根据需要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试点中,各地检察机关积极借力“外脑”,邀请专业人员前往监狱检查发现专业问题。
孝感市检察院检察长黄达亮是名“老执检”。他说,监狱是个小社会,涉及各种社会专业,检察人员仅凭常识判断,难以及时发现某些专业问题,借用“外脑”则能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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