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警方境外抓获一“红通”人员 涉重大集资诈骗犯罪
中新网河池5月10日电(刘勇 蒙剑锋)广西河池警方10日消息,近期,在中国公安部“猎狐行动”办公室的组织指挥下,广西公安机关将涉嫌集资诈骗犯罪潜逃出境5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付某押解回国。
图为警方押解犯罪嫌疑人。 蒙剑锋 摄
2015年8月19日,广西河池警方接到群众举报,付某通过非法手段诈骗他人钱财,数额巨大,警方随即立案侦查。
图为警方押解犯罪嫌疑人。 蒙剑锋 摄
经查,付某在2014年8月至2015年4月期间,共计伪造36本房产证、8本《国有土地使用证》、4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编造虚有的投资项目,许诺予以高额的利息回报,将以上虚假证书抵押给受害人秦某某等人,骗取人民币共计3000余万元。
图为警方押解犯罪嫌疑人。 蒙剑锋 摄
随后,河池警方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民警在侦查中发现,付某骗取的巨额资金大多用于个人消费挥霍,导致集资资金无法返还,并在公安机关立案前潜逃出境至马来西亚。
2016年2月1日,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集资诈骗罪的付某批准逮捕。同年11月17日,国际刑警组织对付某发布红色通报,在全球通缉。
图为警方押解犯罪嫌疑人。 蒙剑锋 摄
在近五年的追逃工作中,专案组梳理核查了上万条线索和信息,追逃工作一再陷入僵局,但专案组民警始终没有放弃。
2018年7月,追逃取得突破性进展,专案组掌握了付某在境外的重要线索。
图为犯罪嫌疑人接受审讯。 蒙剑锋 摄
2019年3月20日,在中国驻印度尼西亚使馆和印尼执法部门的协助下,印度尼西亚执法部门将从马来西亚潜逃至印尼的付某成功抓获。2019年4月30日,付某被押解回国。
图为警方押解犯罪嫌疑人。 蒙剑锋 摄
公安机关提示:境外不是避罪的天堂,规劝尚未归案的在逃嫌疑人认清当前形势,摈弃侥幸心理。尽快归国投案自首。根据中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于处罚”。(完)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