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当“老好人”,谁就过不了问责关
谁当“老好人”,谁就过不了问责关
天津津南:探索教育、提醒、执纪“三位一体”监督模式
“只有大胆使用问责利器,坚持有纪必执,有违必查,才能形成人人担当、人人作为、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才能凝聚起争创先进检察院的满满正能量。”日前,在天津市检察长会议上,天津市津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虹作典型发言时说。近年来,他们探索总结集教育、提醒和执纪“三位一体”的监督执纪问责模式,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积极探索解决“不愿问责、不敢问责、不会问责”的问题。2018年,共开展提醒谈话和警示谈话40人,诫勉2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在2017至2018年天津市基层检察院建设考核过程中,该院荣获“集体二等功”。
以学促教,打好“预防针”
“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2019年3月13日,津南区检察院官方微博分享了这句选自《礼记·中庸》的名言。每天编发一句廉政警句是该院廉政文化建设的一部分。
开展廉政教育,学习是关键。在该院的年度工作计划中,清晰地标注着党组、党支部学习必修内容,既有党的最新理论,也有最新修订的党规党纪以及上级机关最新出台的各项规定,并且明确要求“一会一主题、一学一体会”。为了检验学习效果,他们推出了月专题考试、季知识竞赛等活动,并在各支部设纪检委员,将廉政学习成果检验纳入支部活动中,力争让每一名干警学到底、悟到位,自觉把知信行有机统一起来。
开展廉政教育,土壤最重要。2018年9月14日,天津召开全市检察机关警示教育大会,天津市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王文杰通报了王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决定,剖析了案件的原因及教训。在吸取王某案教训的过程中,津南区检察院党组也充分意识到维护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性。“把鲜明导向立起来,把新风正气树起来”成为该院从严治党治检新理念,引导着机关廉政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地开展起来。院内大厅显示屏随时更新廉政纪律提醒内容,推出反腐课堂开讲、廉政手册印行、廉政书法作品展出等,加上定期开展的阅读廉政书籍、观看廉政录像等活动,营造出了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干警学得好不好?机关廉政教育到位不到位?还要过“自我体检”关。从2018年开始,津南区检察院自设“自我体检”关口,把握重点岗位人员、重要时间节点两个“重点”,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做好重点领域廉政警示,加强风险防控,筑牢廉政防火墙。
咬耳扯袖,治病于初起
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周贤发介绍说:“老同志碍于同事情面,不便指出问题,青年干警忌惮上下级关系,不敢大胆发声。在这种情况下,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确实需要下一番功夫。”
在实践中,最能体现防微杜渐的是第一种形态,往往最容易忽视的也是第一种形态。发现问题是解决问题的开始。该院通过专项整治深入查找问题,针对院内存在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好人主义现象、执行党组工作部署根据个人意愿做选择、遇事个人为先大局为后、工作拈轻怕重斤斤计较等问题,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时查纠、整改、止损,防止党员干部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2018年,该院开展第一种形态工作有一组数字:针对贯彻落实党组工作部署要求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部门整体工作状态欠佳、上年度工作成绩下滑等问题,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开展谈话4次;针对长时间离岗休假、出差、外派协助工作以及因私出国(境)等可能产生廉政风险隐患的情形开展谈话14次;结合上级相关部门要求,对办案检察官开展提醒谈话4次;开展其他适用第一种形态情形的提醒谈话13次。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发现的问题,不仅能惩,还要会治。该院相继出台了《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办法》《关于开展“深入整治‘四风’问题抓严抓实抓长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等。
“动辄则咎”,执纪不留情
截至目前,该院已经连续保持四年无干警严重违纪的纪录。在成绩面前,党组一班人清醒认识到,要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必须敢于直面问题,消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