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进司法改革“3.0版” 实现全流程无纸化“智慧庭审”
中新社上海4月19日电 (记者 李姝徵)19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二中院”)C201法庭,正在“智慧庭审”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与传统庭审不同,当日庭审中看不见审判台上堆起厚厚的卷宗,也不见书记员在键盘上忙碌地敲打。现场,从音字转换实时记录庭审发言,到当庭电子卷宗查阅、证据质证,再到庭后笔录电子签名,上海二中院实现了全流程无纸化的“智慧庭审”,既提高了庭审效率,更实现了庭审过程全程留痕。
作为中国法院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上海司法体制改革先行先试法院,上海二中院将“打造新型审判团队,再造新型办案模式,锻造新型管理方式”作为司法改革的“3.0版”。上海二中院院长郭伟清介绍,以无纸化办案为核心的新型办案模式既是司法改革走向“3.0版”的重要基础,也是强大动力。
上海二中院审管办主任徐征峰介绍,由于电子笔录基于音字转换技术生成,各方当事人的庭审陈述意见均能真实客观得到反映,此举大大避免了当事人对笔录内容产生异议。与此同时,根据规定,庭后书记员仅允许当事人修改错别字,不允许修改语义,以保证真实性。
徐征峰表示,目前该院32个法庭全部安装了音字转换设备,识别准确率已经达到95%以上。
电子笔录既确保了真实性,也让书记员的工作更加高效。去年10月,上海二中院成立书记员管理办公室,建立起了一支22人的驻庭书记员队伍。书记员由原来隶属各业务庭的传统“跟人”模式,转变为由书记员管理办公室指派保障开庭的“驻庭”模式。
“以前,庭审记录需要靠书记员归纳,这种方式决定了书记员必须依附于业务庭,熟悉掌握一种类型的案件特点,因此开庭数量受到限制。”上海二中院书记员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段婷介绍,如今技术创新颠覆了传统的庭审记录方式,让书记员可以胜任更多类型的案件记录。
据院方介绍,改革后,书记员日均保障庭审数从40余件提升至60余件,开庭高峰时,可保障每天80件左右的庭审,极大地提高了开庭频率和效果。
上海二中院以更少的书记员保障了全院的庭审记录,更释放出一部分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熟悉审判工作的书记员力量从事法官助理的工作,从而实现了主要业务庭法官与法官助理1:1配备。
随着无纸化办案的深入,音字转换等新技术,在极大便利法官开庭、审阅案卷和制作裁判文书等工作的同时,也实质性地倒逼法官对所承办案件的责任担当,从而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初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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