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举办“人工智能的社会、伦理与未来研究”研讨会
2019-05-01 21:59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人工智能的创新与社会应用方兴未艾,智能社会已见端倪。2019年4月20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举办了“人工智能的社会、
人工智能的创新与社会应用方兴未艾,智能社会已见端倪。为了推动人工智能的社会、伦理与未来研究,构筑国内相关研究的网络与平台,中国社科院科学技术和社会研究中心、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智能革命与人类深度科技化前景的哲学研究”课题组与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创新战略专委会于2019年4月20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举办了“人工智能的社会、伦理与未来研究研讨会”,并以此会议为契机倡议在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建立“人工智能的社会、伦理与未来研究专业委员会”。
2019年4月20日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举办了“人工智能的社会、伦理与未来研究研讨会”。
中国社科院哲学所党委书记王立胜和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副理事长、清华大学吴彤教授到会并做领导致辞。王立胜同志指出,人工智能发展不仅仅是一场席卷全球的科技革命,更是一场规模空前且将对人类文明带来前所未有的深远影响的社会伦理实验。哲学是时代精神的体现,作为中国哲学研究的国家队,我们十分重视人工智能等新兴科技的哲学、伦理等交叉学科与跨学科研究。我所科学技术哲学研究室和由我所管理的科学技术和社会研究中心在相关领域展开了深入的研究,产生了一些有重要影响的研究成果。希望在这次会议的基础上,能够在自然辩证法研究会领导下,尽快成立“人工智能的社会、伦理与未来研究”专业委员会。我们将大力支持这项工作的推进和实施,为推动我国新一代人工智能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做出应有贡献。
中国社科院哲学所党委书记王立胜
吴彤教授指出,科技哲学包括人工智能哲学研究需要哲学和科学两个方面的两个积累。当下提出人工智能的社会、伦理与未来研究非常重要。仅从科学和技术的角度研究人工智能还不够,还需要引入哲学、社会学、伦理和未来研究等方面的研究,非常支持在自然辩证法研究会下建立一个专业委员会,在这个旗帜下,把工作做细、做深、做透,研究更为广泛深入系统。在人工智能快速发展过程中,对其社会和未来影响,要有伦理和哲学的关注,应与科技哲学密切结合,以促使人工智能的发展更为健康。
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副理事长、清华大学吴彤教授
以下是大会的主题报告。
中国人民大学刘晓力教授
上午第一场主题报告由中国人民大学的刘晓力教授主持。她认为:今天是我们人文学界和科学界的一个大聚集,非常高兴能够参加这样一个会议。我们将人工智能的社会、伦理与未来研究提到日程,跟其在上世纪90年代以后的发展有很大的关联。而这一轮报告由我来主持,我想可能是因为我多年来在人工智能科学和认知科学哲学领域的开展工作,比较了解人工智能的发展及其近年来革命性的变化。人工智能分为符号主义、计算主义等自上而下的道路和联结主义如包括神经网络、深度学习等自下而上的道路,但两者分别遇到了符号语义落地问题和物理落地问题,符号语义落地问题指机器不懂符号的语义,物理落地问题指目前发展的人工智能还不能与外部世界很好地打交道。因此有人提出将机器人能不能快递小哥一样满世界送披萨、能不能很好地跟老人打交道、能不能理解人的情感等作为新的图灵测试标准。人工智能的未来发展应该是从自上而下到自下而上的融合,社会伦理问题与两条路径融合的前景相关联。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大椿
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刘大椿教授在报告《人工智能伦理考量的必要性和局限性》中指出,首先提出一个问题,即“为什么人工智能的伦理考量它具有必要性?”究其原因在于两点,其一是因为人工智能迅猛发展,全世界都十分重视人工智能和对人工智能的伦理考量。以欧盟发布的《人工智能伦理准则》(2019年4月8日)为例,他认为人文学者已经深度地参与到人工智能的发展之中,对此我们应予以关注。信赖的人工智能这是我们的目标,可信赖的人工智能它需要有一定的技术基,必须有伦理准则,实际上就是一种人文考察。可信赖的人工智能必须有两个组成。第一就是要尊重基本人权,人工智能还要尊重基本人权,基本的规章制度,核心的原则和价值观;第二就是在技术上应当是安全可靠的,要避免因为技术的不足造成意外的伤害。第二个原因是当下中国的人工智能的发展十分迅速,很多技术应用已走在前面,伦理考量越来越重要和必要,社会学,伦理学,未来学等方面的思考也不可少。应该看到,在伦理考量上欧盟等已经走在前面了,我们必须抓紧。此外,他也指出,我们要看到对高科技的人文思考包括伦理考量也有其局限性,即往往陷入非黑即白,这样看问题是不利于高科技发展的。科技界应该认识到,人工智能落地遇到的问题往往是社会、伦理和法律问题,不可能完全通过技术解决。哲学社会科学界应该紧跟我国新一代人工智能的发展,持续跟踪和评估人工智能研究的进展和问题,进而有针对性的展开相关研究。
[ 编辑: 运营BX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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