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全国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判赔数额最高,被告赔偿3500万元经济损失及22万元合理费用;全国首例涉及大数据产品权益的新类型不正当竞争案件,对私自抓取他人大数据产品内容的行为予以规制,为大数据产业的发展营造了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全国首例适用诚实信用原则认定抢注商标并恶意投诉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的案件,有效震慑权利滥用行为,维护了公平健康、诚实守信的网络竞争秩序;对于微信朋友圈中发布的信息是否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公开,该案观点更符合当前朋友圈功能已从私人交流扩大到产品营销的客观实际,也能够遏制将他人在先设计申请为专利的不当行为……
4月1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浙江高院)在温州启动2019年浙江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周活动。围绕“严格知识产权保护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主题,全省法院安排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上,浙江高院发布了2018年度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和2018年浙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分析报告,通过大数据分析方式对知产司法保护发展态势进行解读。
加大司法保护力度,破解维权难点痛点
据了解,浙江法院根据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特点,灵活运用证据规则适当降低权利人举证难度,破解“举证难”。2018年,浙江法院共受理诉前证据保全申请70件、支持69件;受理诉中证据保全申请135件、支持120件,支持率达88.89%。同时,为及时总结涉及第三方电子存证、区块链等新类型电子证据的举证认证规则,作出全国首个涉及区块链存证的判决,受到业界广泛关注。为破解“赔偿低”问题,全省法院加大对源头侵权、重复侵权、恶意侵权和规模侵权行为的赔偿力度,积极探索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去年全省共有30起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判赔额超过100万元。在涉及维生素E制备技术的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件中,法院考虑到被告侵权恶意明显,侵权情节及后果严重,突破性适用惩罚性赔偿,判决三被告连带赔偿经济损失3522万元,是全国首例在商业秘密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案件,也是目前判赔数额最高的商业秘密案件。
为破解“周期长”,积极推进繁简分流,在2018年审结的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中,共有1.152万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同比上升62.90%,占一审案件总量的45.09%;1.9462万件以录音录像方式记录庭审过程,同比上升120.28%,庭改适用率达76.18%;4438件适用简式或简化裁判文书,有效缩短了审理时间,提高了审判效率。
全省法院通过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打击侵权、激励创新,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018年,浙江法院共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2.8276万件,审结2.5549万件,分别同比上升27.37%和21.84%,收结案数量占全国总量的10%以上,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三,仅次于广东和北京。新收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257件,审结277件,与2017年持平,对533人作出有罪生效判决,有力震慑了涉知识产权犯罪行为。新收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28件,审结24件,同时审查执结了一批涉知识产权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健全审判体制机制,加快“三合一”审判进程
2018年11月,浙江高院于出台《关于加强我省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着眼于破解制约知识产权审判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
杭州、宁波知识产权法庭自2017年9月8日正式挂牌成立以来,跨区域集中审理专利技术类案件和大标的案件。2018年,杭州法庭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3872件,其中跨区域案件996件,专利案件3549件(同比上升180%);宁波法庭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2188件,其中跨区域案件837件,专利案件1368件(同比上升175%)。结案率分别达到84.81%和111.04%。为便利当事人诉讼,充分满足经济活跃地区的司法保护需求,杭州法庭先后在义乌国际商贸城和杭州未来科技城设立巡回法庭,宁波法庭则在新昌设立了巡回法庭。
自2018年5月1日起,浙江高院和杭州、宁波、温州、金华、台州地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展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标志着浙江法院的“三合一”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至当年年底,实施“三合一”审判的法院共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3535件,刑事一审案件76件,行政一审案件10件,其中民刑交叉案件2件1组。今年6月底之前,将在全省全面实现“三合一”审判,并推动建立由公、检、法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处理在“三合一”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涉外涉港澳台、涉网、一审高标的额知产案件数量增长迅速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