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严监管加码!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华泰证券领千万罚单
中新经纬客户端2月18日电(魏薇 实习生邵萌)2020年开年,反洗钱监管继续呈高压态势。近日,央行一次性开出3张千万罚单,这是自2018年8月时隔一年半后央行对总部机构再开罚单。其中,民生银行被罚2360万元、光大银行被罚1820万元,华泰证券被罚1010万元,总计5190万元。另有上述三家机构的24位高管被罚,罚款金额为1万元-8万元不等。
两家银行、一家券商被罚上千万
处罚公示显示,民生银行和光大银行涉及的违法行为包括: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3、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4、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央行对民生银行及相关负责人的罚单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官网
央行对光大银行及相关负责人的罚单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官网
华泰证券的违法行为包括: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3、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央行对华泰证券及相关负责人的罚单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官网
值得注意的是,三家机构的相关负责人同样遭到处罚。
民生银行共12名总行相关负责人被罚,包括时任民生银行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内控合规部总经理、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信息科技部总经理、信息科技部信息管理部副总经理、信用卡中心事业部总裁、小微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公司业务部总经理、直销银行事业部副总经理。
光大银行共8名责任人被罚,包括时任光大银行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法律合规部反洗钱处处长、2位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信用卡中心审批部总经理、运营管理部结算管理处处长、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零售业务部总经理助理。
华泰证券共4名责任人被罚,包括时任华泰证券经纪及财富管理部总经理、运营中心总经理、信息技术部联席负责人、合规法律部副总经理。
反洗钱监管持续加码
从罚单中披露的违法行为不难发现,上述行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相关。
根据规定,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
(二)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
(三)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
(四)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的;
(五)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有关信息的;
(六)拒绝、阻碍反洗钱检查、调查的;
(七)拒绝提供调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反洗钱是一项日常工作,时常有银行被罚,主要目的是以儆效尤,让更多其他商业银行在反洗钱方面合法合规经营,恪尽职守。”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王诗强表示。
苏宁金融研究院院长助理薛洪言告诉中新经纬记者,反洗钱是具有支付结算类功能的金融机构的监管重点,一直属于合规红线,监管力度也一直处于高压态势。
近年来,央行对于反洗钱的监管工作不断加码。自2016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多个文件陆续发布,此后央行也多次在工作会议中强调,将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协调机制建设,继续强化反洗钱监管力度。
在金融强监管的态势下,央行披露的罚款金额也在增加。据央行2019年11月发布的《中国反洗钱报告2018》显示,2018年,人民银行全系统对1569家义务机构开展反洗钱专项执法检查,针对违反反洗钱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罚款金额合计1.66亿元,同比增长54.55%。同时,各分支机构对428家金融机构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对其中违反反洗钱规定的行为共计罚款23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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