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就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问题提四点主张
中新社联合国5月23日电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马朝旭23日在联合国安理会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问题公开辩论会上发言。
马朝旭说,当前,国际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地区武装冲突持续,造成大量平民伤亡。应采取务实、有效措施,保障冲突中的平民安全。中方提出以下四点主张:
第一,应标本兼治,加强预防,从根源上解决保护平民问题。预防冲突发生,减少和解决冲突,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是保护平民最有效的方式。安理会作为集体安全机制的核心,应切实履行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职责,通过促进对话协商和政治谈判化解冲突,使平民免受战乱之苦。要反对动辄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反对强权政治和霸凌主义。国际社会应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构建对话不对抗、结伴不结盟的伙伴关系,打造一个持久和平与普遍安全的世界。应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倡导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理念,努力营造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
第二,根据国际法和安理会有关决议,当事国政府和冲突各方要承担保护平民的责任。毫无疑问,各国政府对保护本国平民负有首要责任,其作用不可替代,国际社会应该提供建设性帮助,尊重当事国主权。冲突各方的行为受到国际法和安理会决议的约束。在冲突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伤及无辜平民,防止滥用武力或不计人道后果的行为,避免非对称性使用武力或在人口密集区使用大面积爆炸性武器。严禁利用攻击平民获得军事优势,对武装冲突中威胁或攻击平民等违反国际人道法的行为,应依法进行调查和惩处。
第三,联合国维和行动应严格遵循安理会授权,切实履行保护平民职责。安理会应综合考虑当事国情况和需求、维和特派团能力和条件,制定明确、现实、可行授权。各特派团应根据实地情况,制定明确规划,加强内部协调,确保有效落实授权。应加强国际反恐合作,坚决打击恐怖分子危害平民安全的行为。应加大对受武装冲突影响平民的人道援助。人道机构应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秉承中立、公正、独立的基本原则,突出人道主义性质和专业精神,避免卷入冲突。应加强对人道工作者、医护人员和设施,以及妇女、儿童、难民和流离失所者等特定弱势群体的保护。
第四,联合国各机构、各类人道组织要体现专长和自身优势,并充分发挥非盟、阿盟等区域和次区域组织的独特作用,加强信息通报与政策沟通,帮助当事国增强保护平民能力。非政府组织要尊重当事国政府,与当事国充分协商,并发挥建设性作用。联合国要同冲突各方保持沟通,并对人道救援行动加强指导,为受影响平民提供全面、有针对性的保护。(完)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