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方发债问题:大量资金闲置,乱花屡有发生
原标题:审计揭露部分地方发债问题:大量资金闲置,乱花屡有发生
最近各省相继披露了2018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第一财经记者梳理发现,不少省份都存在一个普遍性问题: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筹集的资金闲置在账上,花不出去,而且金额还不小。
比如,广东省审计厅披露,截至2019年3月,广东省本级和广州等13个市、55个县共有138.76亿元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存放在财政部门或预算(项目)单位未实际使用,占2018年新增政府债券总额1354.3亿元的10.25%。
“地方借债要还利息,还有管理成本支出,如果大部分资金闲置花不出去,这会增加政府运行成本,加重地方财政负担,甚至会导致债务管理出现问题,应该引起高度关注。”中财-鹏元地方财政投融资研究所执行所长温来成对第一财经记者称。
目前并没有全国统一数据,从披露的各地零星数据来看,这个闲置规模不小。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平均发行利率为3.89%,假如地方发债筹资了1亿元却闲置一年,就要白白支付利息389万元。如果算上这1亿元存在银行有活期利息收入,损失也超过300万元。
部分发债资金闲置、乱花
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在稳经济、稳增长、补短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计部门发现,地方发债资金闲置在账上是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
根据部分省市审计报告,至少广东、四川、广西、山东、宁夏、北京等地均出现了发债资金闲置。
比如,四川省98个市县债券资金54.01亿元闲置超一年。云南省本级和7个州、市本级及34个县、市、区74.51亿元专项债券资金闲置时间超过半年。
审计署6月公布的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显示,在对18省本级、17市本级和17县共52个地区政府债务进行审计时发现,35个地区有290.4亿元债务资金因筹集与项目进度不衔接等原因闲置,其中22个地区114.26亿元超过1年。
上海财经大学郑春荣教授长期关注地方债问题,他对第一财经分析,地方发债筹集的资金管理很严格,闲置一方面可能是项目储备不足,或者项目上报时较仓促,项目建设中出现规划变动等原因导致进度缓慢,钱花不出去。另一方面也可能是项目建设客观遇到一些问题,钱花不出去。
比如,山东去年省财政用一般债券资金安排本级支出预算53.71亿元,因项目规划变动等原因,截至2018年底有5.09亿元未支出,占9.48%。
截至审计日,北京市个别区2017年新增债券资金中,有30个项目由于拆迁工作进展缓慢而无相关资金支出,造成资金结存36.24亿元,占2017年度新增债券资金的60.4%。截至2018年底,由于项目储备不足、项目进展缓慢等原因,宁夏结余在市县财政部门和各级项目单位资金8.61亿元,未形成实际支出。
“一些地方盲目地举债争取资金,但是本地并没有关系民生发展急需上马的项目,也是导致发债筹资闲置的一大原因。”温来成分析说。
广东省审计厅称,一些地区促进发展的前瞻性、系统性不够,未能提前做好项目储备,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和规划布局等准备工作不扎实,导致资金结存闲置,项目建设滞后,有关政策措施难以落实。
地方发债额度由上一级政府确定,为了防控债务风险,目前地方政府发债采取限额管理,具体发债额度由中央确定后层层发至各省市,然后再层层下发市县。由于发债已经成为地方融资的唯一合法通道,因此每年地方都尽力争取更多的发债额度。
除了发债资金闲置外,不合规的“乱花”现象也时有发生。
比如,审计部门发现,广东省惠州、湛江等2个市、7个县共5205.62万元政府债券资金被挪用于日常工作经费等非公益性资本支出。海南省的3个市县89.57万元债券资金用于经常性支出,1个县44.27万元债券资金未经批准调整使用。云南省5个州、市本级及12个县、市、区9.48亿元专项债券资金未按项目和规定使用。
财政部此前反复强调,地方政府债务资金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开支。地方政府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纳入预算管理,确需调整支出用途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债券资金与项目进度严格对应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毛捷告诉第一财经记者,项目实际进程与发债筹资不匹配是导致资金闲置的关键原因,这主要是技术问题,目前一些地方如深圳在探索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来发债,这样可以解决资金闲置问题。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