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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抽检发现蜂产品等2类食品4批次样品不合格

2019-08-12 20:32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通告指出,发现蜂产品、肉制品2类食品4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等问题。

  中新网8月12日电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蜂产品、肉制品2类食品4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等问题。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资料图片)/p中新社记者 贾天勇 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资料图片)中新社记者 贾天勇 摄

  具体情况包括:首先是兽药残留问题,(一)京东商城88°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北京宏昌鑫峰科技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北京宏昌鑫峰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安徽蜂献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枇杷蜂蜜和百花蜜,经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检验发现,其中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徽蜂献蜂业有限公司对判定依据提出异议;经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对异议不予认可。

  (二)京东商城蜂之侣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浙江省杭州基尼实业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浙江省杭州基尼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安徽蜂献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蜜,经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检验发现,其中诺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徽蜂献蜂业有限公司对判定依据提出异议;经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对异议不予认可。

  其次为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淘宝网淘淘四川特产店(经营者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淘淘食品经营部)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重庆嘉士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合川分公司(销售商:四川熊猫锋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灯影牛肉(麻辣味),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通报指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 编辑: 运营BX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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