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融合发展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涂圣伟
作为一个拥有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协调好城乡关系始终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意义的重大课题。近日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明确了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战略方向、“三步走”目标和重大任务,为从根本上理顺城乡关系提供了重要遵循,必将推动我国城乡关系加快进入融合发展新阶段,开启城乡融合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一)
所谓城乡融合发展,是指在社会生产力充分发展条件下,由制度变革、技术进步、需求增长、文化创新等共同引致,形成新的地域组织结构、均衡化资源要素配置格局、互补型城乡功能形态等,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动态过程。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动能不断积聚、条件更加充分。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有三个重点需要把握:
一是人的自由迁徙与社会融合。城乡融合发展的核心在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首要条件是人口在城乡和区域间能够自由迁徙。当然,人口自由流动只是第一步,流动人口在新的居住空间实现社会融入、享有平等发展机会更为重要,要实现人口空间流动与基本权益保障的有效匹配。
二是工农部门“效率收敛”。城乡劳动生产率逐步收敛是现代化的普遍趋势。城乡融合发展,特别是城乡产业融合化的突出表现,就是实现了工农部门劳动生产效率逐步收敛。要做到这一点,关键是要扭转农村资源要素长期扭曲配置的格局,促进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平等交换、优化配置。
三是要素市场化配置。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关键要打破阻断、妨碍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的瓶颈制约。衡量这一问题是否真正得到解决,就要看要素能否自由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市场能否形成公平价格及收益能否实现合理分配。其中,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是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的基础。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本质上是构筑城乡共生关系,需要畅通城乡人口双向迁徙、资源要素双向流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三个循环”。在人的方面,要促进城乡人口双向自由迁徙,通过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一体化建设,让城镇人口能够顺利下乡,农村人口能顺利进城,让下乡的人群能归心农村、扎根农村,让进城的人群能落户城镇、融入城镇。在物的方面,要推动资源要素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即农村劳动力、资本、土地等要素向城市合理流动,城市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有序下乡。在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要实现和谐共生。城乡融合是以可持续发展为前提的。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必须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
城乡融合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要从推动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产业发展融合化、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联通化、居民收入均衡化等方面入手,走好城乡融合发展之路。
一是推动要素配置合理化。围绕实现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和平等交换,增强要素流动协同性,让市场形成价格、价格引导要素配置,提高要素配置效率。
二是推进产业发展融合化。围绕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和供应链优化,建立适应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特点的管理机制,解决好“用地难”“融资难”等痛点问题,推动要素融合、产品融合和功能融合集成,增强供给结构对城乡居民需求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三是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要适应人口结构、社会需求等新变化,优先安排农村公共服务,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要注意的是,均等化不是平均化,均等化也不是一成不变,而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扩大服务覆盖的广度和深度。
四是推进基础设施联通化。适应城乡体系结构和人口流动变化趋势,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布局,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基础设施网络。基础设施联通是高效率的联通,要提高建设质量、运营标准和管理水平,提升基础设施利用效率。
五是促进居民收入均衡化。着眼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拓展城乡居民收入渠道,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体制机制,培育持续增收新动能,促进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稳步增长,保障农民转移性收入,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