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三个月 西藏首例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妨害公务案宣判
(抗击新冠肺炎)拘役三个月 西藏首例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妨害公务案宣判
中新网拉萨3月7日电 (江飞波)记者7日获悉,3月5日,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运用远程庭审系统与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拉萨市看守所连线,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西藏首例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妨害公务罪案件,当庭宣判被告人朱某犯妨害公务罪,拘役三个月,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远程庭审现场。 张超 摄
经审理查明,1月26日,被告人朱某由西安乘机抵达拉萨,租住在拉萨市扎基路某退休基地,因不服疫情期间管理规定,居家隔离时多次未佩戴口罩出入小区。
2月8日,小区保安向社区民警反映情况,并请求处理。2月9日,民警及小区工作人员前往朱某住处开展防疫相关工作,朱某不仅不配合,还多次对民警进行语言威胁,随后砸坏小区保安室及周边财物,严重阻碍防疫工作正常开展。
被告人朱某涉嫌妨害公务罪于2月9日被抓获并羁押,2月10日被行政拘留十日,2月20日被刑事拘留,2月22日被依法执行逮捕。
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朱某犯妨害公务罪,于3月3日向城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朱某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开展防控疫情相关工作时,以威胁方式阻碍执行公务,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朱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建议判处朱某拘役3个月。同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建议。
据悉,该案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到提起公诉、法庭开庭宣判仅用时4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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