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去年一审审结职务犯罪599件 厅局级以上11人
中新网杭州1月14日电(张煜欢 郭其钰)“一审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599件723人,其中被告人原为县处级52人、厅局级以上11人……”14日,在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占国作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晒”出该省法院的反腐成绩单。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现场。 王刚 摄
李占国提到,在依法严惩职务犯罪方面,浙江依法审理中央宣传部原副部长鲁炜受贿、索贿案,陕西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冯新柱受贿案,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诸葛慧艳受贿案,丽水市原副市长林康受贿案等一批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对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起到了积极作用。
以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诸葛慧艳受贿案为例,2003年至2018年,被告人诸葛慧艳利用担任龙游县代县长、县长、县委书记、衢州市副市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落户、项目审批、减免处罚、职务晋升、调整、工作安排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550.2502万元。2019年11月21日,丽水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诸葛慧艳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50万元,犯罪所得予以追缴。宣判后,诸葛慧艳未上诉。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宇。 屠轶钦 摄
当日会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宇作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报告时亦表示,该院协力推进反腐,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审查起诉职责,共办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32人,同比上升51.1%,已提起公诉835人;其中厅局级9人,县处级70人。
此外,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还强化与该省监委的工作衔接与配合制约,对重大复杂案件依法提前介入,严把审查关,共退回补充调查73件,依法不起诉30人,由监委撤回案件1件。对355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彰显宽严相济的反腐政策。同时完善对司法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14种罪名的查处机制,自行立案查办37件41人。
贾宇称,2020年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监委协作,合力推进清廉浙江建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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