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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回应修文县推平农民土地:已派组赴现场调查

2019-11-29 15:00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中新网11月28日电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兼中农办秘书局局长吴宏耀今日在答记者问时回应贵州省修文县强行推平农民土

  中新网11月28日电 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兼中农办秘书局局长吴宏耀今日在答记者问时,回应了“贵州省修文县强行推平农民土地”一事,他表示,已发函要求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进行核查,并且已经派出调研组赴贵州开展现场调查。

11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兼中农办秘书局局长吴宏耀介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p中新社记者 杨可佳 摄

11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兼中农办秘书局局长吴宏耀介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中新社记者 杨可佳 摄

  11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兼中农办秘书局局长吴宏耀解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并答记者问。

  吴宏耀表示,最近《焦点访谈》对贵州省修文县强行推平农民土地一事进行了报道,农业农村部对此高度重视,立刻发函要求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进行核查,并且已经派出调研组赴贵州开展现场调查。后续将根据调查的情况,及时督促地方进行整改,并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

  吴宏耀指出,土地承包法,包括这次发布的《意见》都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所以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应该是农民自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强迫农民流转,也不能阻碍农民的流转。

  2014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强调,严禁通过定任务、下指标或将流转面积、流转比例纳入政绩考核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这个《意见》再次强调要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担保的权利,要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流转权,以及承包土地的经营权的抵押和担保的权利,要不断赋予其更加完善的权能。

  吴宏耀表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要求,依法保护农民土地的流转权益,确保现有的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也确保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能够因时因地有序地推进。

[ 编辑: 运营BX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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