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党合作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创新
【统一战线70年 实践】多党合作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创新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新型政党制度。70年来,多党合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发展同频共振,理论持续创新、制度不断完善、实践成果丰硕,多党合作事业蓬勃发展。
多党合作制度建立与格局形成
1948年4月,中国共产党发布“五一口号”,得到各民主党派积极响应,标志着他们自觉接受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新中国成立初期,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共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确立了多党合作的基本理论,制定和贯彻了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形成了多党合作的基本格局。
确定了多党合作的基本理论和政策方针。明确民主党派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一部分“劳动者政党”。1950年4月,周恩来在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提出:“各个民主党派……不能用英、美政党的标准来衡量他们。他们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随着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完成,中共八大指出,民主党派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一部分“劳动者政党”。确立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随着我国社会阶级结构的变化,1956年9月召开的中共八大,把“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正式确定为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的基本方针。初步建立了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形式。形成了最高国务会议、双周座谈会、协商座谈会,以及谈心活动、书面建议等有效形式。制定了民主党派工作的总方针。1950年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中共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总方针,即:热情地帮助民主党派团结、进步和发展,提高他们为实现《共同纲领》奋斗的水平,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经济建设中同他们真诚合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
民主党派在新中国各项建设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参加新生的人民政权。新中国第一届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由63人组成,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占了50%;在56名政府委员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27名,也占了近50%。积极投身“五大运动”,为恢复国民经济献计出力。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推动下,各民主党派积极行动起来,加入到土地改革、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和知识分子思想改造“五大运动”中;同时,充分发挥自身在财政、经济、金融等方面的专长,参与制定一系列经济政策,团结所联系的阶级阶层人士为经济建设努力工作,积极协助中共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为恢复国民经济、巩固人民民主政权发挥了积极作用。
多党合作制度的坚持和发展
改革开放后,中共中央站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就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多党合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正确认识多党合作和民主党派。在民主党派性质问题上实现新的突破。1979年6月15日邓小平在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的开幕词中指出:各民主党派都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同年10月,邓小平指出“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同我们党有过长期合作、共同战斗的历史,是我们党的亲密朋友”。提出了“十六字方针”。1982年9月,中共十二大把“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作为新时期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和处理中共同民主党派关系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多党合作制度的特点。1986年中共中央转批中央统战部《关于新时期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任务的报告》,强调“我党领导下的多党派合作,是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点。它不同于苏联等国只有一个党,也根本不同于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报告》还制定了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相关政策措施。开辟民主党派发挥作用的新领域。各民主党派积极响应和贯彻中国共产党关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行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号召,发挥智力人才优势,积极开展面向社会、为“四化”服务的活动,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献计出力,大力开展经济咨询和社会调研活动,为实现祖国和平统一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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