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女律师金莲淑30年奋斗路:探寻法律的温度
(新中国70年)人物志:探寻法律的温度——少数民族女律师金莲淑30年奋斗路
中新社北京8月30日电 题:探寻法律的温度——少数民族女律师金莲淑30年奋斗路
中新社记者
“我是一个不放弃的人,只要有希望,就要努力促成和解”,年逾花甲的金莲淑干练中透着温和与坚定。谈起自己的从业经历及法律理念,她认为,法律问题,处理起来也离不开人性,得有点温度。
“探寻法律的温度,是作为律师对法律尊严的维护,也是律师社会责任感的体现。”金莲淑说。
她的体会来自于30年涉外及涉少数民族民众法律服务的经历。
出生于东北的金莲淑,1987年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毕业。原本打算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后留学日本学习商法,在经历了几次涉外法律服务后,金莲淑认为,彼时吸引外资比出国留学更能为国家发展尽自己的绵薄之力。1994年,她创立了“金平律师事务所”。
这是中国第一家专门为中韩贸易往来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刚成立时,我也很兴奋。”金莲淑说,金平的成立有社会意义,“我有为中韩贸易服务、为中国改革开放吸引外资的抱负,我要实现这个抱负”。
律师事务所成立以来,经历了金融危机的考验,办理了众多涉外非诉讼或诉讼的法律服务及法律案件。很多案件“办得漂亮”,进一步擦亮了金平的“金字招牌”。
因为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金莲淑也碰到过被人威胁、谩骂的情形。遇到这样的情况,她说,“虽然为委托人服务,但一定不能损害国家或公共利益。”“我坚持一条,那就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金莲淑还认为,许多业务能够实现调解是最好的,“如果诉前和诉讼阶段不能达成和解,到了判决及执行阶段,有可能的话,还是要努力通过调解来解决执行。”实现和解会减少律所的收入,金莲淑的看法是,“委托人利益和社会效益都要考虑。如果只考虑自己的得失,我不会走到今天。”
在牡丹江感受着国家对少数民族的照顾而长大,金莲淑从小就有个非常朴素的想法,那就是感恩国家和社会,要为各民族团结多做些事。
自2007年起,金莲淑开始无偿为来京务工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义务法律咨询;2011年又与北京市民族联谊会联合开通民族法律服务热线,免费为少数民族民众提供法律咨询,注重引导理性表达诉求,通过咨询劝导和沟通调解化解矛盾;目前,无偿为各民族民众提供咨询及各类法律服务累计7000余人次。从2005年起,金平律师事务所专门为北京市妇联“12338北京市妇女热线”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为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贡献力量,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她本人也曾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三次被授予北京市三八红旗奖章。
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前,金莲淑为一起涉及藏族同胞的法律案件出庭,仅用一天多时间往返北京与拉萨。“如果为了律师费,我们可以接的案子很多,也不这么难。”金莲淑说,金平25年来自始至终把社会意义放在第一位,如此这般辛苦,就是希望为民族和谐多做些实事。
她说,对于涉及少数民族民众的案件,也不要求得到特殊照顾,只希望依据法律和事实,让少数民族民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金莲淑也在思考并研究新时代涉民族因素纠纷的解决方式,并履行地方政协委员职责,积极参政议政,提交了《关于北京市引进少数民族高端法律人才的提案》《关于少数民族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提案》《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重视》等提案,积极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建言献策。她先后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首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等称号。
“国家是大‘家’,自己是小‘家’。国家好,我们的小‘家’才会安稳和幸福。如果每个人只想着自己好,大‘家’就不会好。”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华诞即将来临之际,金莲淑特别有感于国家主席习近平曾说过“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奋斗,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担当。”她谈起家国情怀表示,每一个公民都要有家国情怀,想着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更好的明天努力奋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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