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道未批先建 山东优化营商政策为何在莒县受阻
□ 本报记者 王阳
山东日照莒县,33摄氏度,骄阳似火。
在莒县县城部分街路和周边几个乡镇,工人们却顾不上搭理那如火的骄阳,挥汗如雨、加班加点,挖沟开槽、铺设燃气管道。
与此同时,记者却接到报料,声称莒县这部分燃气管道是“厝火积薪”,极其危险。
举报者称:2019年4月,山东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在莒县巡视期间,上述项目因有人举报其未批先建违法施工曾一度停工。但巡视组走后的6月20日起,这一项目在仍未取得合法手续情况下,又大摇大摆施工。而烈日下疯狂施工,不仅暴晒了农民工发红的脊背,还上演着两家燃气企业之间的刀光剑影。其背后既暴露了莒县政府主要领导“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也将莒县有关政府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破坏营商环境的丑态昭然天下。
《法制日报》记者就上述举报内容进行了实地调查。
特许经营权下的“一女二嫁”
事情得从莒县的燃气特许经营权说起。
众所周知,城市管道燃气因其具有独占性、长期性、危险性等特点,国家对燃气实行特许经营权制度。
莒县亦不例外,2010年4月,经莒县人民政府授权,原莒县建设局与莒县奥德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德燃气)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书,特许经营范围为莒县县域内(日照滨海燃气公司在老城区户内现已安装管道的除外)。
“截止到2016年,莒县率先在日照市实现天然气‘镇镇通’,奥德燃气多次受到省、市、县三级政府表彰,先后获得山东省2017年度优质服务示范企业,日照市2017年度文明优质服务单位,莒县2018年度振兴工业新秀企业等荣誉。”提起获得过的荣誉,奥德燃气副总经理丰博神采飞扬。
丰博话锋一转突显沉重:“2017年出现全国性‘气荒’,所有城市的管道燃气供应告急,新上任莒县政府主要领导以奥德燃气供气能力不足为借口,在我公司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七年前已经授权特许经营我公司的区域又重复引进了莒县一达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达燃气)。”
丰博经调查认为,一达燃气的特许经营合同在签订程序和内容方面均存在明显违法违规之处:根据2015年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之规定,2015年起,必须履行招投标程序后方可签订特许经营协议。而一达燃气签订合同在2015年后,却并未履行招投标程序——这是明显的程序违法。
而且,《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从严实施管道企业按区域经营,严禁企业之间的经营区域、管网交叉重叠,加强燃气设施保护,确保燃气设施运行安全。”一达燃气却在龙山镇、寨里河镇、长岭镇及沭东新区等地与奥德燃气的燃气管道交叉和重复建设——这是明显的内容违规。
记者在采访中亦了解到,一达燃气施工前,并未取得政府城建等主管部门审批规划的合法手续。
“高额返利”下的违规施工
丰博气愤地告诉记者,一达燃气还使出了向区域主管单位返利进而开拓市场的不正当竞争手段。
2018年11月初,在由莒县经济开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开投公司)负责管理的“山东莒县经济开发区”,经开投公司与一达燃气签订协议,将莒县经济开发区内开发的所有房产项目交由一达燃气进行燃气管道施工。
丰博告诉记者,当他找到经开投公司总经理刘维庆沟通时,刘维庆说,一达燃气同意将此区域经营所得的10%返利。如奥德燃气也同意返利,就可以让一达燃气退出。
奥德燃气没有同意经开投公司的返利要求,而是向莒县住建局继续反映。莒县住建局于2018年11月28日下达通知,责令一达燃气自行拆除在莒县经济开发区境内已施工的燃气设施。
“2019年3月,我发现一达燃气又开始恢复施工,找到刘维庆了解情况,得知一达燃气将给经开投公司的返利提高到30%,于是,经开投公司同意其继续施工。”丰博说。
2019年4月9日,奥德燃气公司向山东省纪委第十一巡视组反映了经开投公司与一达燃气公司违规合作,在奥德燃气公司区域内进行施工并收取一达燃气公司的高额返利、一达燃气公司违规违法建设等问题。
4月30日上午,莒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王富敏按巡视组的交办要求,向奥德燃气反馈了调查处理情况,其结论是:“关于‘莒县经济开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一达燃气违规合作,在奥德燃气区域内进行施工并收取一达燃气的高额返利’的问题。经查,该情况属实。”
优化营商环境岂能儿戏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