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综合治理黄河上游水环境 水源风险防控能力逐年提高
中新网兰州8月2日电 (记者 冯志军)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刘迎伟2日表示,2016年以来,甘肃积极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9.71亿元,专项用于黄河流域黄河干流、渭河、大夏河、洮河、马莲河、泾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和部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
当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在兰州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刘迎伟介绍说,通过以上工程治理,甘肃自“十二五”以来,连续7年完成了国家下达的涉水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任务。这有效地促进了全省水环境质量改善,为实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美好景象筑牢基础。
甘肃省位于黄河、长江上游,是两大“母亲河”的重要水资源补给区,境内主要为黄河、长江、内陆河3大流域,包括黄河干流、洮河、渭河、泾河、嘉陵江、白龙江、疏勒河、黑河、石羊河9大水系。
图为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工作人员抽检水质。(资料图)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供图
近年来,甘肃依法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截至目前,该省水源地保护区有29个地级、100个县级和990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目前除金昌、张掖、酒泉、甘南4个市州政府所在地正在建设备用水源外,甘肃其他市州政府所在地均实现“双水源”。
“随着引洮工程二期和白龙江引水工程的实施,各县备用水源地也均在规划建设之中,各地的水源风险防控能力正在逐年提高。”刘迎伟说,从2011年起,甘肃每年组织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工作,指导各地建立了市、县、乡镇各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档案。
在认真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的同时,甘肃不断加大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力度。2018年起,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联合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和整治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今年开展的县级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查,列入整治清单内111个环境问题已整治完成81个,完成率73%。
据统计,2016年、2017年甘肃在全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中,连续取得良好、优秀等次,位列全国前列。2018年,全省38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4.7%(国家要求达到89.5%),高于国家平均水质优良比例约21个百分点(全国平均水质优良比例为73%),劣V类水体断面比例为0%(国家要求控制在2.6%)。(完)
上一篇:金句来习丨大国之道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