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修订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发布 首次设立人物奖奖种
中新网北京8月2日电 (记者 尹力)今后的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将由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国际合作中关村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六个奖种组成。其中,三个中关村类奖种是自2002年颁布以来,首次设立的人物奖奖种。北京于日前发布新修订的《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其中提到上述内容。
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北京市科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杨仁全介绍《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有关情况。
日前,北京市政府印发了最新修订的《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这是《奖励办法》自2002年颁布以来,历经的第四次修改,也是迄今为止最大的一次修改,在奖项设置、奖励等级、提名方式、评审机制等多个方面都有重大改革,进一步构建了导向明确、科学规范的科技奖励体系。
根据新的《奖励办法》规定,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将由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国际合作中关村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六个奖种组成。其中,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国际合作中关村奖是《奖励办法》自2002年颁布以来,首次设立的人物奖奖种。
在奖励范围上,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旨在奖励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发现,推动科学发展和社会进步,或者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中取得重大突破,创造巨大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的个人;杰出青年中关村奖旨在奖励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要发现,推动相关学科发展,或者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中取得创新性突破,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不超过40周岁的个人;国际合作中关村奖旨在奖励同北京开展国际科学技术交流合作,提升北京科技创新国际化水平和全球影响力的外国人。
三个奖种分别聚焦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推动国际科技合作的外籍人才,对增强科研工作者的获得感、责任感与使命感,突出科技奖励的人才价值导向,充分发挥科技奖励激励、凝聚创新人才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奖将分设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三个奖种,分别旨在奖励做出重大科学发现、做出重大技术发明、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技成果,在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具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
新的《奖励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奖励活动中各参与主体的法律责任,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剽窃、侵占他人科技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已授奖项目也将面临撤销奖励、追缴奖金的处罚,并由北京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记入科研诚信记录,按照规定共享到北京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由有关部门依法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参照国际通行做法,新的《奖励办法》改“推荐制”为“提名制”,首次将个人纳入提名者范围,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两院院士”、突出贡献中关村奖获奖人可作为提名者。新的《奖励办法》同时规定了提名者的义务:提名者应当符合提名规则,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在提名、评审和异议处理等工作中履行相应义务。
为了提高奖励工作的科学性和开放程度,人物奖在评审过程中将参照国际惯例,引入同行评议环节,由同行专家给出评价意见,作为评审的参考。(完)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