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评议机制成淮安解决疑难问题新法宝
促成28起复杂疑难案件停诉息访
信访评议机制成淮安解决疑难问题新法宝
□ 本报记者 梁士斌
“今天在这里就孙某反映的信访事项开庭进行信访评议。现在我宣布评议会开始,请信访人陈述个人诉求并阐述依据和理由……”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综治中心正在召开一场别开生面的信访评议会。
“下面汇报案件办理过程、办理意见和形成意见的依据……”针对信访人孙某反映的问题,责任单位将调查情况向在场评议员和旁听群众一一陈述。
整个会场鸦雀无声,大家都在认真倾听、记录。
随后,评议庭进入辩论、质证程序,双方“当面锣、对面鼓”地举证质证持续了2个多小时。
事实越讲越清,道理越辩越明。
“真实情况如何,真是一听就明白了。”旁听的群众说:“评议庭面对面地解决问题,群众以后再也不用担心有话无处说,有理无处讲了。”
淮安市信访局负责人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信访评议庭实际就是把信访事项的处理过程、办理依据“晒出来、大家评”,通过说法辩理,确保问题处理始终在法治的阳光下运行。
自2017年开始,淮安市信访部门开始实行信访评议庭工作,如今,这种参照法庭庄严肃穆的氛围和案件审理模式搭建的信访评议庭,由信访群众和责任单位在庭上说理、质证、辩论,评议人员作为第三方独立发表看法,作出评议意见的做法已经成为淮安各级信访部门的“标配”,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信访评议工作机制日臻完善。
注重公开性 让参与方讲理
公开是公平的保障,公平是公开的追求。信访评议庭开庭前5个工作日在评议场所和信访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实行公开开庭原则,信访人、责任单位代表、评议人员、旁听人员等所有参与人员在征得庭长同意后,都有权在庭上发表意见、表达看法,讲清事理、说明道理。评议后,评议结果第一时间送达信访人和责任单位,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目前,在淮安经过评议的案件,尽管有的群众对结果保留意见,但没有人对评议的公开性、公正性产生质疑。
淮安市人社领域信访评议庭在评议病退职工马某兄妹信访问题时,特别邀请马某亲朋好友和周边邻居参加,评议时马某的亲朋好友、邻居充分发表意见,主动做其思想工作,消除思想“疙瘩”,最终一起持续多年的信访积案得到妥善化解。
注重对等性 让当事方辩理
话不说不透、理不辩不明。信访评议庭充分保障信访群众和责任单位双方权利,一方认为评议庭组成人员与对方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回避,评议人员由双方从专家库人员中选择,保障信访人优先选择权,双方在庭上具有同等的质证说理、陈述申辩等权利。
在评议庭上,当事双方当堂对证、现场质询,摆事实、出证据,讲道理、明是非,充分查清事实、辩清事理,推动问题依法理性解决。
淮安市淮安区在评议谷某反映拆迁补偿不到位问题时,信访人和责任单位历经十多轮举证、质证、抗辩程序,责任单位还通过演示文稿逐一展示补偿依据、逐项核实补偿结果,最终将信访人的每一棵树木、每一盏灯具拆迁补偿情况等核查得清清楚楚,让信访人心服口服。
注重独立性 让第三方评理
信访评议庭评议人员为7人以上单数,评议人员作为中立第三方,独立开展评议工作,不受任何人和其他组织的干涉。
评议人员在庭上有提出质询、交叉问询,了解案件事实和处理情况的权利,信访人和责任单位不得拒绝。评议人员独立投票,一人一票,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确定评议结果。
通过信访评议,一些原来属于行政机关的错误做法得到纠正,既维护了信访人的权益,也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
淮安市盱眙县陈某原为事业单位职工,2016年被开除公职,信访人要求将原先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移为企业养老保险,盱眙县人社局以现行没有政策依据为由不予办理。
评议这个案件时,评议人员中有6票反对人社局做法,要求给予办理转移手续,1票赞成人社局做法。最终,信访评议庭作出意见,对盱眙县人社局的做法予以纠正,要求尽快办理转移手续,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注重权威性 让信访人服理
信访评议庭作出的意见是这项信访问题的最终结论性意见,对评议过的信访问题只“存”不“办”,同时评议意见还作为信访信用管理和依法处理的重要依据,全面树立评议庭结果的权威性。
评议庭是多方参与、平等对话的公开平台,增强了信访问题处理的透明度、公信力,加之信访人亲属、同事、邻居等较为亲近的人员一并参加评议,有利于信访人接受评议意见,推动停诉息访。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