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机关开展巡回检察发现监狱执法相关问题
中新社北京6月27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27日从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检察机关通过开展巡回检察,发现当前监狱执法存在假释适用率偏低等问题。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副厅长刘福谦概括出四方面问题。首先是教育改造。检察机关发现,一些监狱对罪犯教育改造的重视程度有待提高,部分监狱教育改造活动有待进一步规范。
其次是刑罚执行。一些地方的执法司法机关在执法司法观念、理念方面存在分歧,把减刑假释等制度作为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的一种手段。一些刑罚变更执行标准把握不一致,比如财产刑履行能力认定标准问题,不同地区、同一地区不同执法司法机关之间还有不同认识,导致执法司法尺度不统一。
第三是减刑、假释适用不平衡。刘福谦说,与减刑相比,假释更有利于维护裁判的权威和预防罪犯再犯罪。但在执法司法实践中,由于缺乏科学客观的罪犯人身危险性评估机制、罪犯假释后监管措施不到位、执法司法干警责任追究机制不科学等一系列因素,导致目前假释适用率偏低。
第四是一些地方罪犯劳动报酬配比结构不合理。某监狱罪犯个人劳动报酬分为狱内消费金、社会责任金、出狱生活储备金三部分,其中狱内消费金占比较高,后两项比重偏小,不利于罪犯的教育改造和出狱后顺利回归社会。
刘福谦指出,在巡回检察中还发现一些需要着眼长远、深入研究解决的问题。比如,如何根据罪犯不同刑期情况采取不同的教育改造措施。“对刑期较短的罪犯一般很难适用减刑,如何激励其积极改造成为困扰监狱的难题。”他说。
再如,对罪犯医疗问题需要完善相关政策。有的监狱医疗投入不到位,影响罪犯治疗;还有一些罪犯,认为在监狱治疗有保障,不愿保外就医。
此外,一些监狱民警反映对违反监规、不服管教的罪犯到底如何处理,有时感到无所适从。
中国最高检决定,从7月1日开始,全国检察机关将全面推进监狱巡回检察工作。届时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共同健全和完善有关工作机制,研究解决上述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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