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机关将从7月开始全面推进监狱巡回检察工作
中新社北京6月27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五检察厅厅长王守安27日在北京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今年7月1日开始,全国检察机关将全面推进监狱巡回检察工作。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肖玮介绍说,长期以来,检察机关主要采取在监狱设置检察室的方式,对监狱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活动进行派驻检察。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最高检开展了为期一年的监狱巡回检察试点,改“派驻”为“派驻+巡回”。巡回检察主要是对监狱执行有关法律规定、刑罚执行活动情况进行监督,重点是监管安全、罪犯教育改造和刑罚变更执行等工作。
试点期间,全国检察机关共对452个监狱开展1262次巡回检察,共发现问题7238个,发出书面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2808件,得到纠正2008件。
“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王守安举例说,监督敏感性明显提升。巡回检察人员不固定、巡回检察方式和手段更为丰富,解决了派驻检察中存在的“熟人熟事、一团和气”“拉不下情面、下不了手”的现象。
王守安指出,各地检察机关把巡回检察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查办司法人员渎职侵权职务犯罪等工作相结合。经过一年的试点,各试点院开展巡回检察后发现问题数量同比明显上升,比如山西省检察机关试点一年期间向监狱发出检察建议书的数量是上一年的3.5倍。
肖玮表示,监狱巡回检察工作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一次重大创新。在监狱检察工作中不仅要监督监狱让罪犯“收得下、关得住、跑不了”,更要监督监狱注重提升罪犯教育改造效果,努力使罪犯刑满释放后成为守法公民,降低罪犯重新犯罪率。
王守安说,下一步将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扎实部署巡回检察工作全面开展;二是着力提升巡回检察工作质效,“注重刀刃向内,加强对派驻监狱检察室检察人员工作情况和上轮巡回检察工作情况的检查”;三是努力实现法律监督工作和刑罚执行工作的双赢。(完)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