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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大通暴力抗法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三个严重”回应

2019-05-27 19:19 来源:互联网 编辑:运营003
摘要: 
根据证监会的介绍,证监会稽查人员5月22日在深大通公司执法过程中,遭该上市公司人员的言语、身体攻击。

  

资料图:中国证监会。 /p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资料图:中国证监会。 中新社记者 李慧思 摄

  (经济观察)“深大通暴力抗法”引关注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三个严重”回应

  中新社北京5月27日电 (记者 陈康亮)中国证监会上门执法、上市公司暴力阻碍、证监人员被迫报警……近日发生的“深大通暴力抗法”事件震动中国资本市场,引发舆论关注。作为这一事件的始作俑者,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深大通)亦付出巨大代价。

  27日,在沪深两市上涨的情况下,深大通逆势跌停(跌幅达10%)。这已是深大通连续两个交易日跌停,公司市值蒸发逾10亿元(人民币,下同)。

  与此同时,深大通管理层亦遭遇巨变。继公司董事会秘书日前辞职之后,深大通2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长袁娜引咎辞职。深大通表示,全体董监高(董事、监事和高管)认真反思、深刻检讨,并承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诚恳接受监管部门的批评与处理;立即辞退相关三名涉事人员。

  事件的缘起发生在上一周。根据证监会的介绍,证监会稽查人员5月22日在深大通公司执法过程中,遭该上市公司人员的言语、身体攻击。事件发生后,深圳公安机关迅速出警,依法对三名涉案人员妨害公务的行为进行调查。目前两名肇事者已被行政拘留,一人行政警告。

  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罕见用“三个严重”予以回应——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法律的严肃性,严重干扰了证监会的依法履职,严重影响了资本市场正常的法治环境。

  高莉强调,对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是中国证监会的法定职责。配合监督检查、稽查执法是被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的法定义务,拒绝、阻碍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资本市场重要参与主体,更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配合监管执法,主动维护资本市场的良好运行秩序。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严肃处理,有关情况及时向市场公开。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事件反映了部分上市公司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对市场、对法律缺乏足够的敬畏。法律是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底线,不得触碰。监管层应该进一步加强监管,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同时做好上市公司的普法教育、宣传工作,从而更好地维护资本市场的法治环境。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25日亦公开表示,要提升违法违规成本。去年证监会行政处罚313件,罚款金额103亿元,创多年来新高。但即便如此,对违法违规的惩戒仍然受制于基础制度限制。今后,要加快推进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实现持续监管和精准监管。

  事实上,自今年初履新以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已多次明确提出,上市公司要敬畏法治。在5月11日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19年年会上,易会满强调,少数大股东和上市公司董监高守法意识、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极为淡漠,说假话、做假账,操纵业绩。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必须加大,不能削弱。提高违规成本是核心举措,积极推动《证券法》《公司法》《刑法》修改和相关司法解释制定,创新执法手段,研究优化公开谴责、代位诉讼、有奖举报等制度机制,加大惩戒力度,增强监管震慑力。

  相关监管措施正在加速落地。比如,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已提上日程,《证券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了加大对证券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的相关内容等。(完)

[ 编辑: 运营BX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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