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融合发展有了崭新路线图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公开发布
城乡融合发展有了崭新路线图
5月5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发布。针对社会各界关注的若干重要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有关负责人。
■分“三步走”, 目标是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
记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统筹城乡和城镇化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现在印发这份《意见》,有何重大意义?
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现代化的成败。要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向改革要动力,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增加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党的十九大作出重大决策部署,明确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现阶段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有着现实而深刻的时代背景,也有着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既是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关键抓手,又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是拓展发展空间的强大动力。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是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制度保障。
记者:这份文件提出了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整体框架。请问改革的方向和目标是什么?
答: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是一项长期历史任务,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明确改革的大方向大原则。一是明确改革的总方针,就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二是明确改革的抓手,就是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三是明确改革的目标,就是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四是明确改革的路径,就是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
记者: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如何分步实施?
答: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需要按照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部署,并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进行紧密衔接,分为“三步走”。
第一步,到2022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城乡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要基本打通,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要放开放宽,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要基本建成,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框架要基本形成,经济发达地区、都市圈和城市郊区在体制机制改革上要率先取得突破。
第二步,到2035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要显著缩小,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要基本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要全面形成,城乡普惠金融服务体系要全面建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要基本实现。
第三步,到本世纪中叶,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成熟定型。城乡全面融合,乡村全面振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
■改革措施多点发力,促进要素自由流动,缩小城乡差距
记者:城乡要素流动不顺畅,是城乡二元壁垒的突出体现。请问《意见》在这方面有哪些改革举措?
答: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既是提高经济效率、提升全员劳动生产率、降低交易成本的关键制度,又是提高社会运行效率、降低社会成本的重要制度。
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信息汇聚的良性循环,《意见》提出了9项改革举措,主要是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制度、稳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完善乡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工商资本入乡促进机制、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
记者:城乡公共服务不均等,是城乡差距的明显体现。请问《意见》在这方面有哪些改革措施?
答:农村公共服务是乡村发展的明显短板,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必须加快补齐这个短板。必须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统一、制度并轨。
中国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