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湖南益阳石煤矿山环境污染问题突出
中新网5月5日电 据生态环境部官方微信消息,2018年10月3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湖南省开展“回头看”,并统筹实施洞庭湖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11月12日,督察组下沉益阳市,发现当地石煤矿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十分突出,威胁洞庭湖及长江生态环境安全。
基本情况
石煤是一种含碳少、热值低的燃料,并往往伴生多种金属。石煤中硫含量及镉、镍、砷等重金属含量高,开采过程中会产生大量酸性含重金属废水。
益阳市石煤矿山污染问题由来以久。根据调查情况,该市现有在产或关闭的石煤矿山共22家,其中确定关闭16家,保留6家。此外,益阳市还有大量历史遗留废弃石煤矿山,仅桃江县废弃的大小石煤开采点就有127个,分布在27个废弃石煤矿区当中。由于长期无序开采,管理失当,石煤矿山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即使关停后矿山废水污染问题也未得到根治。
主要问题
因长期无序开采,益阳市石煤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十分突出,部分石煤开采企业长期偷排,绝大多数废弃石煤矿山得不到有效治理,当地人民群众深受其害。
(一)在产石煤矿山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督察发现,益阳市宏安矿业有限公司露天开采石煤,长期偷排,污染严重。该公司年产10万吨石煤项目于2012年7月获得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环评批复,并于2014年8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但实际产能为20万吨/年,批小建大、批建不符。
该公司建成以来,多次违法偷排、超标排放矿山废水。2013年至2018年,该公司石煤破碎车间两个废水收集池未采取防渗漏措施,造成周边农田重金属污染。2018年10月,该公司担心自身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败露,在未采取任何治理措施的情况下,将周边被污染田地及两处废水收集池直接用黄土掩埋。督察组现场挖掘发现,两处废水收集池中黄土渗出液总镉浓度分别达到2.86毫克/升和7.42毫克/升,超过《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排放限值27.6倍、73.2倍。
督察还发现,石煤破碎车间被填埋的废水收集池周边沟渠水总镉浓度达到6.6毫克/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1319倍;石煤破碎车间附近溪流水总镉浓度0.38毫克/升,超过地表水Ⅲ类标准75倍。由于该公司废水处理站长期超标排放,附近池塘水体总镉浓度1.6毫克/升,超过地表水Ⅲ类标准319倍。另外,该公司矿区已开采区域形成一个露天矿坑,未做任何防渗漏处理,矿坑中长期积存大量酸性锈红色矿坑涌水,积水面积超过6000平方米,水中总镉浓度8.0毫克/升、总锌浓度65毫克/升,分别超过煤炭工业排放标准79倍和31.5倍,对地下水及周边环境构成严重威胁。
宏安矿业石煤破碎车间废水收集池被填埋前后对比及挖掘图片
宏安矿业矿坑积存大量废水
另一家在产矿山开采企业,即桃江东方矿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也十分突出。该公司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收集处理矿山废水,反而在矿区进场主要通道上用土堆隔断道路,并谎称矿区不再开采,土堆用于阻止矿区废水流入外环境。但督察发现,该公司黄家坝矿区矿山废水未进入废水处理站,集水池、反应池储存的都是清水;废水处理站平时不运行,督察时为应付检查临时空转。经采样监测,废水处理站出口下游小溪总镉浓度0.0241毫克/升,超过地表水Ⅲ类标准3.82倍,进场道路旁小溪总镉浓度0.0522毫克/升,超过地表水Ⅲ类标准9.44倍。
11月17日,按照督察组要求,益阳市公安、环境保护部门对其开展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偷排矿山废水,偷排废水pH值为2.92,总镉、总锌、总砷浓度分别达到1.92毫克/升、17.5毫克/升、0.6毫克/升,超过煤炭工业排放标准18.2倍、7.75倍、0.2倍;总镍浓度5.8毫克/升,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4.8倍。
(二)关停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敷衍应对。益阳鑫盛矿业有限公司赫山区石笋石煤矿2018年1月正式停产关闭。督察发现,该矿山开采区域形成面积约2万平方米的露天矿坑,坑内积存大量酸性锈红色废水。当地仅采取向矿坑废水灌入石灰浆液的方法,对水中重金属进行沉淀处理,但产生的沉淀物仍然沉积水底,起不到实际效果。
安化县杨林石煤场2017年12月停产关闭。该矿山开采区形成多个矿坑,长期积存矿坑涌水及淋溶水,矿坑废水呈酸性,总镉浓度5.5毫克/升、总砷浓度5.25毫克/升,分别超过煤炭工业排放标准54倍和9.5倍,且部分矿渣倾倒河边。目前安化县未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处理矿区废水。
石笋石煤矿露天矿坑灌注石灰浆无效治理
杨林石煤矿矿坑废水
中国观察